几乎全未改流。
“清代改土归流,历朝皆有,而其初期以雍正朝最足注意.因雍正以前之改流均系偶然举动,雍正及其以后之改流,则已为对土司之固定策略矣。”
雍正四年1726年,清王朝进行全国性的大规模的改土归流。
清廷委任鄂尔泰为云,贵,广西三省总督,负责改土归流事宜。
鄂尔泰采取招抚和镇压两手,用了五,六年时间,至雍正九年1731年基本上完成了三省的改土归流。
清王朝对不同地区和不同表现土司的改土归流采取了不同的策略。
对云南土司,《清史稿》卷五百十二载:雍正时改土归流,鄂尔泰提出以澜沧江为界,“江外宜土不宜流,江内宜流不宜土。”
阎如上所述,自明初以来,朝廷对土司的改土归流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高氏土司历经宋,元,明,清四个王朝而不倒至清未才被彻底改土归流,其中的原因许多学者认为可总结为三句话:即择胜者而“归”,尽全力“请袭”,奉征调而战。
封建王朝对于西南边远少数民族的态度是,“为顾顺民性,则奇风异俗化外之民,不必以礼教制之,为省民力,则蛮荒鄙野瘴疠之区,又何必施以内地之治?”
对于土司,“盖就土民之习惯以为法,非中央政府所颁行之律例也.土司既为土民之长官,生杀予夺,皆可任意为之.有言'土司杀人不请旨,亲死不丁忧'。”
是以,土司实际上是所统治区域的“土皇帝“,拥有极大的权力。
也正因为如此,土司一般并不在意“天朝“的皇帝是谁,他们只在意如何保住自己的土司职位。
这养成了很多土司像墙头草,随机应变,随波逐流的行事风格。
这种情形在高氏土司家族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
如,元朝忽必烈来了,高土司“势屈迎降”。明朝傅友德来了“率众内附”,清兵来了也“归顺。”
如土知州高斗光,明末崇祯时袭职,清兵来滇,即“差目赴省投诚”。
以后,吴三桂反清,在北胜设茶马关,又与之勾结。
至康熙十九年1680年,清兵攻至四川,又差亲舍赴四川投诚。
康熙二十年1681年,又专差亲舍军前投诚。
此择胜者而“归”,从而躲过了各次王朝更迭中的危机。
除了王朝更迭中存在的可能“站错位置”的危险,土司在袭职时也会存在很大的风险。
如前所述,从明代开始,为了“防止冒袭及因承袭人不明而起争端,故规定土官须先将应袭之人呈报。
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并于呈请袭职之际,取得上司印,然而在土司袭职时,“取得上司印结”这个环节成了一个瓶颈,土司们深受各级流官种种刁难和敲诈。
特别是布政使下属吏员杂役,为了给上司效劳,勾结内外人役,欺骗讹诈,从中渔利,使原是重价的袭职费,再加数倍,以至数十倍。
如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土司高世昌请袭,卖了庄园5处,得银1000两,才领到委状。
光绪十六年1890年,高氏又因无力袭职,请求西门韩姓,当官认银4000余两。
在如此高昂的“请袭费“面前,高氏土司采取的办法是“不择手段”地保住土司的头衔。
这也是高氏土司能够持续800多年的原因之一。
当然,在高氏土司承袭的过程中,也出现过内阴的危机,如据《明史》载,“北胜州土同知高世懋死,异母弟世昌袭.其族侄兰妄称世昌奸生,讼之官,不听.世昌惧逼,走丽江避之.寻还至澜沧,宿客舍,兰围而纵火,杀其家七十余人,发其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