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清(16 / 27)

革命派合作。

同年5月,四川等地爆发保路运动,清廷急派新军入川镇压。10月,革命派于湖北发起武昌起义,南方各省随后纷纷宣布独立。清廷任命北洋新军统帅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成立内阁并统领清兵。袁世凯一方面于阳夏战争中向革命军施压,另一方面却暗中与革命党人谈判,形成南北议和的形势。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于南京宣布成立,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2月12日,袁世凯迫使宣统帝溥仪颁布退位诏书,将权力交给袁世凯政府,清朝灭亡。

王朝后续

清朝灭亡后,根据《清室优待条件》,清室成员得以继续住在紫禁城中,宫廷内尊号、待遇、年号保持不变,保留太监、侍卫、宫女,保留内务府、宗人府、慎刑司等机构,依然称孤道寡,封官赐谥,保持帝王气派,与民国政府分庭抗礼,俨然国中之国,史称“逊清小朝廷”。 [67]

1917年6月,盘踞徐州的清朝将领张勋利用黎元洪与段祺瑞的矛盾,率5000“辫子兵”,借“调停”为名于6月14日进北京。急电各地清朝遗老进京,“襄赞复辟大业”,拥戴已退位的清末代皇帝溥仪复辟,史称丁巳复辟,但只持续12天而终。 [68]1924年11月5日,溥仪被冯玉祥驱逐出紫禁城,但依旧被部分清朝遗老旧臣尊为皇帝,在北平什刹海、天津张园、静园等居住地内依然继续维持着的一个微型小朝廷,史称“后逊清小朝廷”。 [69]

丁巳复辟时的宣统帝溥仪

疆域

播报

编辑

主词条:清朝疆域、清朝行政区划、内地十八省、朝贡体系

领土范围

1760年,平定准噶尔的清朝疆域达到极盛,东北与俄罗斯帝国分界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与外兴安岭,这条疆线直到鄂霍次克海与库页岛;正北与沙俄分界萨彦岭、沙毕纳依岭、恰克图与额尔古纳河;西北与哈萨克汗国等西北藩属国分界萨彦岭、斋桑泊、阿拉湖、伊塞克湖、巴尔喀什湖至帕米尔高原;西南与印度莫卧儿帝国、尼泊尔、不丹等国分界喜马拉雅山至野人山;正南大致上与现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分界相近,包含南坎、江心坡及缅甸北部等地 [70-72];东与日本、琉球分界日本海与东海,与朝鲜王朝沿图们江、鸭绿江分界;清朝还领有台湾、澎湖、海南及南海的南海诸岛(时称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 [59]

清朝全盛时期地图。

行政区划

内地

清朝内地行政区划

清朝内地行政区划

直隶省、江苏省、安徽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省、云南省、贵州省,1884年(光绪十年)置新疆省,

1887年(光绪十三年)置福建台湾省,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置江淮省后旋即撤裁。

土司

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湖北、甘肃等省设有土司,分为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和长官司(长官为武职),与土府、土州、土县(长官为文职)。土司的长官以当地各族头人充任,可以世袭,由朝廷或地方官府颁给印信,归所在地方之督抚、驻扎大臣管辖。宣慰等司的长官隶属于兵部、土知府、土知州等官隶属于吏部。雍正年间,云南、贵州、广西等省的土司开始改行流官制,史称改土归流。光绪、宣统之际,赵尔丰出任川滇边务大臣,四川西部的藏人土司、西藏东部的宗也开始改土归流 [73]。

东北

东北为清朝龙兴之地。入关后,以驻防八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