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朝廷放贷 敛财技能(3 / 3)

宋雄 曹家大叔 3354 字 2022-09-28

中于金银铺等大商铺手中,经营交引买卖的交引铺逐渐形成。交引铺低价购买交引,压价幅度多在50以上,甚至有高90的,然后在转手卖给茶盐商人,或在朝廷为稳定引价收购交引时转卖给朝廷,买卖之间的丰厚利润,因此交引买卖十分兴盛。

随着人们的生产、生活与货币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对货币的需求量增加,因而高利贷资本得以快速发展。商人往往将部分资本投入借贷经营,民间有大量专门的高利贷者,称为“库户”或“钱民“,他们以放债取利为生,其中不乏资本雄厚者。除了民间放债,朝廷也从事高利贷经营。王安石变法期间实行的青苗法和市易法,本质上就是政府贷款行为。青苗法是种农业信用,每年夏秋两熟之前,普通民众青黄不接,由各州县地方政府,两次发放现钱或实物给农民,等到收获之后,分别随同夏秋两税还款,利率为40。市易法则是在城市中对商贩的贷款,属于抵押信用,办法是商人以田宅或金帛为抵押,如无抵押就要有三个保人,向政府的市易务请求贷款,利率为20,过期不输息,每月罚钱2,称为保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