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我老家猎人打野猪用的。野猪有时候挨上一枪不死,猎人就把匕首插进枪里,当矛用。”
温特斯把匕首又插回火门枪,试着做了几个突刺。
巴德解释:“车队里有不少商人只有钩枪,我觉得这东西可能派上用场,便让铁匠给赶制出几十把。原本火枪开火后就是棒槌,可有了这东西就能当短矛用,今天倒是给了赫德人一点惊喜。”
“巴德和我在研究。”安德烈补充道:“如果给每个火枪手都配一把插刀,或许可以替代长矛手。”
温特斯露出一丝笑意,把火门枪递还给巴荣纳,摇着头说:“不行的。”
“为什么?”
步科出身的温特斯提醒两个骑科同期:“火门枪多轻?火绳枪多重?”
“什么意思?”
“火绳枪笨重,轻的十五斤,重的能有三十斤。射击都得用支架,怎么拿着当短矛用?长矛的重量也才五到十斤。”
安德烈不服,找来杆火绳枪试了一下,不再做声。
事实胜于雄辩,火绳枪太过笨重,重心也不适合搏斗,而且攻击距离短。
虽然是双手握持,但没法像花枪一样送杆,实际攻击距离与单手矛差不多,只有手臂加半支枪。
给笨重的火绳枪插上匕首当短矛,还不如倒着拿枪托砸人好用。
温特斯在一旁给伤口撒盐:“况且长矛少说也有两米五,火枪插上匕首才多长?长矛手的作用在于保护射手不受骑兵冲击,用短矛对付枪骑兵天然吃亏。”
“那这东西就没用?”安德烈不甘心地问。
“不好说。”温特斯想了想,说:“如果火枪的重量能降到十斤以内,这东西就有大用。另外,火枪手还要敢投入肉搏战。否则,我还是宁愿用戟和矛保护射手。”
安德烈忍不住嚷嚷:“那造十斤以内的火枪不就行了?”
温特斯无奈道:“哪像你说的那样简单!想给火枪减重,就得用更轻的枪管。枪管轻,管壁就薄,你不怕炸膛?或是少装药,那样威力又不够。”
“归根结底。”他总结:“还是需要更好的铁。”
……
午夜,月色晦暗,倒是满天星斗一览无余。
只有哨兵还没休息,河畔大营里的其他人已经沉沉睡去。
两个沉默的人影牵着马,悄悄溜出大营北门。
人咬着木棍,马上了铁嚼,温特斯紧跟在杰士卡中校身后,彼此间全靠手势交流。
中校执意不带卫兵,按他的说法人越多越容易出篓子。
两个军官就这样无声地离开军营,不知所以的人恐怕还以为他俩要逃跑。
夜深人静,唯有虫鸣,哪怕稍微有一点噪音都会传出很远。
温特斯和强运身上的所有金属器物都用布包裹着,中校也是。两人也不骑马,只是牵着缰绳慢慢走。
那场谈判后,赫德侦骑便在河畔大营附近游走,窥探虚实。
赫德人的小型马灵活迅捷、善于跳跃。用火枪弓弩打,打不着。派出骑兵反清,对方拍马就跑。
三番五次如此,搞得帕拉图人烦不胜烦。
温特斯的线膛枪又出问题,膛线挂铅,失了准头。好在贝里昂说他能解决,现在已经交到铁匠手里修理。
古代律法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趁着入夜后伸手不见五指,中校带上蒙塔涅少尉准备进行一次抵近侦察。
按中校的说法,之所以只带温特斯,一来是因为他有匹好马,二来是因为他没有夜盲症。
赫德人的营地与帕拉图军营之间只隔着一座山岗。
杰士卡和温特斯一直摸到山坡顶端,这里已经处于赫德哨兵巡逻范围。
山坡下,赫德人的营地灯火通明,不知在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