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雁营(3 / 4)

大概便是出于此因。

对于猎户来说,大雁为最难捕获之物。

这是因为大雁有智,落地歇息之际,群雁中会由孤雁放哨警戒。

正所谓犬为地厌、雁为天厌、鳢为水厌,这三种生灵最是敏锐机警。

一有什么风吹草动,群雁就会立刻飞到空中躲避,所以不论是猎户还是野兽,都很难轻易接近地上的雁群。

但黄天荡里的雁户们,却对狩猎大雁经验丰富,独有心得。

雁户猎雁的器械称为“雁排”,是在一个渡水木筏子上铺设排枪。

猎雁时,雁户们会先把排子隐藏在芦苇荡深处,然后再由身手矫捷的雁民,身披蓑衣,头插雁翎,寻着雁踪,偷偷潜行到雁群栖息之地,在约离其一箭之地时便不再接近,否则必然惊走雁群。

潜伏至深夜,看那月冷星稀之际,便突然点起一支火把。

见到火光,雁群中哨戒的孤雁便会立刻振翅示警,也就在这同时,雁户急忙将火把浸到水中熄灭了,继续悄无声息地隐蔽不动。

雁群从睡梦中惊醒,正要展翅腾空逃命,抬头却发现四野茫茫,一片寂静,不免怀疑是那孤雁误报,便嘈杂着责备了它一阵,随后放下心来继续歇息。

雁户躲在四周,待听到雁群逐渐安静下来,就再次点起火头,孤雁尽忠尽职,立刻再次报警,而雁户们仍是熄灭火把。

如此反复几回,雁群便会被激怒,进而活活将那哨雁啄死,这样一来,便落入了雁户们的诡计!

趁此机会,雁户们牵动排枪四下合围,待到那些野雁发觉大事不好,从睡梦中猛然惊醒过来,再想逃脱已经晚了,都被雁排的射程罩住,大多难逃中弹身亡的厄运。

这个猎雁的法子,唤作“打孤雁”。

而刚与张小辫儿结义的“雁排”李四,便是一位极擅“打孤雁”的老练猎人!

他之所以在雁营中地位最高,除了是上任营官的长子,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便是其高超精湛的猎雁技巧!

前几年,雁户们依靠猎雁过活,也只勉强糊口,常被官府盘剥压榨,赶上离乱岁月,不免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因此,其中便有许多人仗着身手敏捷,藏身在芦苇荡里,劫杀过往的客商,做些替天行道、杀富济贫的勾当,也算是绿林响马中最著名的一路,与盘踞在洞庭湖畔的常胜山响马子齐名!

前年,马知府赴任灵州,第一件事便是许下金银好处,将这伙儿雁户尽数招了安,编入灵州团练,号称雁营。

多年征战下来,原本近万的雁民损伤重多,又补进了一部分附近深山老林里的劫匪强盗,约有三千之数,皆是悍勇凶恶的陷阵好汉!

在张小辫儿未来时,营中以“雁排”李四和他的亲妹子雁铃儿为首。

那“雁排”李四除了极擅猎雁,带兵打仗也十分勇武,酷爱结交天下英雄豪杰,二十多岁的年纪,擅能扎排使铳,故此得了这个绰号,素有神手之称,手中火器百发百中。

他还有个妹子雁铃儿,两人从小相依为命长大,感情颇深。

雁铃儿与他哥哥一样,除了能征惯战,更有百步穿杨的手段,随身一张雁头弯弓,七十二支雁翎箭,向来是箭不虚发,胜过《水浒》扈三娘,不让《西游》罗刹女。

这些年来,一直女扮男装,跟随哥哥南征北战,立下不少赫赫功勋!

但自从父亲身死之后,兄妹俩便有些心灰意冷,正琢磨着反出城去,回黄天荡重拾老本行,做些打雁猎雁、劫富济贫的勾当,谁料遇到了前来赴任的张小辫儿。

那“雁排”李四天生桀骜,是个无法无天的主儿,向来不甘居与人下,可一见到张小辫儿,就好像那吕布看上了貂蝉,王八看到了绿豆,怎么瞅怎么顺眼!

让他不由自主就像和这小子义结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