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事故有关。
而出现安全事故就会受到处罚,这也是执法权的体现。
处罚是通过收集证据和客观事实来认定违法内容的,就是摆事实讲依据的过程。
调查取证结束,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呢是属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把违法事实和违背的法律条款、条文进行对比,来认定违法事实和情节。
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活动中出现了安全生产事故,认打认罚是关键,积极配合是关键,这是个态度和思想认识的问题,拒不配合调查和干扰调查过程是属于加重情节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不是傻子,都会对安监局这种行政职能部门保持敬畏的。
因为他维护的是参与生产者的权益,不光是工人,也有管理人员,也就是参与生产活动的任何人,也包括被生产活动安全事故所波及的任何人。
安监局的全名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咯,主管安全生产的,有监督和管理义务,同时具有行政和执法权力的部门。
而林云所在工地的这个安全生产事故呢,有两个违法事实
第一是违反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出现了工伤致死事故。
第二就是瞒报工伤致死事故。
这第二个违法事实不是林云这些人需要承担责任的,因为这个决定是公司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开会讨论决定的,要追究也是追究到公司层面,而不会落到项目部每个人的头上。
关键在第一个违法事实,小保安违规操作导致自身死亡的这个事情,项目部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监管责任。
林云头疼的就是这个,事故已经发生了无法更改,只能认打认罚,积极配合,但心里忐忑肯定是有的呀。
而这个问话肯定是要积极配合的,但人心和思想都是不可控的,选一些美丽和不刺眼的字眼去回答,这是每个人都有的心理。
倒不是这样就能逃脱处罚,毕竟人死了,是安全事故,而这个家属方的谅解情节也是要考虑进来的。
林云脑子里边乱纷纷的,晚饭也没吃好。
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事情心乱如麻,没有头绪的时候大部分的人都一样。
因为人畏惧的是未知的结果,而不是已成的事实。
吃完晚饭,林云回到办公室坐着,本来想看一部电影,但是确实没心思看,看不进去。
为什么呢,这孙子现在竖着耳朵在听有没有车回来,因为晚上吃饭没有看见曾经理三人回来,这也加重了林云的疑虑,打蒋大勇的电话想问问情况,但是无法接通,导致林云心里更加的忐忑。
不敢再给曾经理打了,万一又是无法接通今天晚上怕是不能睡觉了。
好不容易挨到晚上十点,李波从他办公室出来,经过林云办公室。
见开着灯,林云在发呆,大概也是看出来林云在走神,就提醒说很晚了,早点休息,明天还要去安监局,不要胡思乱想了。
听人劝得一半,林云是很听劝的,起身关灯,出门给李波递了一支烟,关上门两人就下了楼来,各自回了宿舍了。
回到宿舍,陈雷不在。
这孙子,吃饭的时候都在,这八成是又去哪里漏油去了,这孙子身体咋就那么好呢,一个星期最少跑出去三四天,
林云洗漱完毕躺在床上给自己做被问话前的心理建设。
想想也是,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何必把事情想得那么严重,再说自己不是主抓安全工作的。
睡,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再说,这个事情也不算太大的事情,天塌下来有个子高的顶着,对自己而言,大不了推倒重来。
推倒更好,回去陪李婧去。
人说想什么来什么,想到李婧,人家就发信息来了。
“买了票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