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随记(二更)(2 / 3)

斋志异》的四不像,还有一点点小黄书嫌疑,完全少儿不宜。

去他丫的睡前故事。

但她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她出门没多久,少儿秦慕就认认真真地看完了。

秦慕走进现在睡的房间,之前是独孤离夭的房间,更早之前是风皓的书房。

这间曾经的书房还保留着书香的痕迹,秦慕在床头的墙上发现了一点裂痕,好像这里原本应该有一个什么东西钉在上面一样,瞧这片墙面与旁边的墙面不太相符的颜色,原来挂在这里的,应该是幅画。

窗台边还有一张梨木桌,有些老旧,还破了个角,但桌面上残留着点点墨痕。

秦慕转头看向另一边的两排书架,上面的藏书挤得满满当当,还有几个大箱子整整齐齐码在一边。

他转了转,发现了一本纯白封皮,崭新崭新的书,和周围多多少少有些老旧的书籍完全不像。

他好奇地把它抽出来,打开一看。

书的第一面写着几个虬骨苍劲的大字:随记

随记?这是风皓的手札?

秦慕皱了皱眉,刚想把这本手札放下,就见书页开合之间,好像有一个名字一闪而过。

“不落”

他的手一僵,慢吞吞地把书拿了回来,垂眸看了好几眼,翻开了第二页。

第二页还是熟悉的字,收笔习惯微勾,但内容却很是惊人。

“九荒纪年一万五千九百三十七年,余出,自此不再以冥暗子弟自称,浪迹天涯,但求快哉,亲朋好友,万勿相念。四十一年,余幸与芸娘相识,结为夫妇,恩爱不疑,乔迁乐土,安隐于世。”

“四十五年冬,余与友相携,往安贫之地,彼时不过求一时乐趣而已,然天地有灵,万物相生,光影重重之间,余拾一物,诸般前尘由此再现。”

“余何忍,目我众生入尘土?余何忍,见我英雄之末路?”

“余惟憾,此生注定负芸娘。”

“嗟呼!所谓‘不落’,皆是”

是什么?

秦慕摩挲着后面被浓墨染黑的字迹,感到了一丝焦灼。

第二页开头的那一段和后面的字显然不是同一时间写的,风皓居然是冥暗之域的人,那段应该是他刚刚叛出冥暗之域的时候写的,剩下的几段,大概就和所谓的“前尘”有关。

那个被捡到的东西是什么?

“不落”,这个赞誉的头衔,有什么隐情吗?

秦慕呼了口气,转身走出房间,坐在玉梅树下,轻轻打开那本书,翻开了第三页。

他一直知道,九荒祭坛,不落神族,九荒大陆的秘密,三者有极深的联系,但这种联系到底是什么,他从来没弄明白。

希望这本手札里,真的记载了什么。

突然,秦慕想到了什么,把书翻了回去,盯着那两个词。

“乐土”,“安贫之地”。

独孤离夭和他说过,风皓是娶了殷娘子以后才搬到广槐城来的,自此以后就再也没有去够过别的地方,直到他失踪。

如果“乐土”指的是广槐城的话,那么“芸娘”应该指的是殷娘子。

“安贫”乐道。

乐道?!

他坐直了身体,望着城外连绵起伏的翠色青山。

广槐书院?!

快哉疑惑地看着他,不知道这个讨厌鬼干嘛突然一惊一乍的,它起了身,咬了一朵玉梅花,扔到他脚边。

“咴咴”

秦慕回头,揉了揉它的耳尖,微叹,“这下是不想去也得去了。”

广槐书院的入学时间是在差不多两个月以后,入学考试已经结束了,他只能想想别的办法。

还有,最麻烦的是,他没有钱。

秦慕食指微曲,敲了敲自己的膝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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