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卧室把装满零食的塑料袋一放,我才装作勉强原谅他。
“你先吃,我去冲澡。”
我故意说“我要看!”
“那你进来帮我洗啊。”他倚在门边,一颗一颗,慢慢地解着自己的衬衣扣。
我咬了一大块薯片,跑过去踮起脚送到他嘴里,蹭了蹭他的胸膛,“大哥哥,快一点哦。”
他点点我的额头,问我大白天的想干什么。
“什么叫大白天想干什么,就是让你快点去洗澡而已嘛!我想……我想……”我鼓了鼓腮,移开了视线,才说“我想你了。”
方刈半蹲下把我抱起,我惊呼一声,慌得赶紧抱住了他的肩膀。
他把我抱到沙发上,俯身在我耳边亲了一口,“黏人的小猫。”
我重重地一哼。
“好了,你吃点东西,我就出来了。”
“快点!”
“知道了。”
可能是内心深处的恐慌吧。
我平时更喜欢一个人,方刈很忙,哪怕与他共处一室,也多是各干各的事,我除了有时情动,极少黏他。大概潜意识里对林夕远那一番话的反应,还是比我自以为的要大得多,似乎真的很担心方刈会离我而去,不管因为什么理由。
好烦啊,手上的薯片都不香了。
林夕远真的很讨人厌。长一张人畜无害的清秀脸面,仿佛是个不懂人情世故的直肠子,说的话却句句戳中人心,这难道就是男人中的绿茶?怎么,乌龙茶吗?
也不知道看上我哪点,我只觉得他是来给我心头添堵。
可能在我的心里,真正爱一个人,应该尊重他,理解他,支持他,让他变成更好的自己;而不是通过手段去让他偏心,让他臣服。
让对方臣服,那样是喜欢,是占有,唯独不是爱。
我很讨厌,所谓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