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喜欢朱敬堂。” 王轶与李毓灵面对面坐,在烛光的映照下,她看到李毓灵音无敌吃惊而微微抬起的眼睛,眼皮褶皱明显,顺着她眼型纹路,一直到眼尾。 “可我听说…”李毓灵犹豫了一下,装作吞吞吐吐。 “林惊霜?”王轶比李毓灵敢说,“朱敬堂与林惊霜指腹为婚,从小便一道儿长大。” 京城高门贵户两小无猜,本以为是一段佳话,可谁曾想在某一天朱敬堂就当众下林惊霜脸面,还扬言此生绝不会娶她,要与她退婚。 “…本就是指腹为婚,有意者当口头姻亲,无意者便当从未听过。谁像这朱敬堂,连个口头姻亲都要退,把林惊霜当个洪水猛兽。” 李毓灵听出王轶口中对朱敬堂的不满,果然,她继续说:“林惊霜就因为这个,伤心难过许久,后来就生了病,南下去养病了,冬末回的京城,陪林家二老过了新年,留着她住在林家,京城中也还是会提起这事儿。” 王轶对朱敬堂的态度像极了今日李毓灵听到的与众不同的话的说话的人的态度。 一样的轻蔑,隐隐还带着些厌恶。 男子的风流从来都不是王轶觉得应该歌颂的,哪怕他是王公贵族,哪怕会吟诗作画,但骨子里,已经烂透了。 腐烂味就如同城西水沟中的积水,混杂着脏污,散发着源源不断的味道。 窥惜到王轶对朱敬堂的情绪后,李毓灵便不再提,转而攻向自己感兴趣的地方。 王轶一边饮酒,一边回答。 “…阿灵,我觉得你是个聪明的,”若是不聪明,就如庄娴儿一般,三棍子下去打不出一个屁,顺竿爬都不会,也不怪她一来就被嗤笑,王轶对庄娴儿只听过她从前出丑的事,对于人,只有依稀的印象,上回她生辰宴上出来替李毓灵说话的那人的面孔到如今也只留下几分,王轶继续说道,声音有些遗憾,“你若是能陪我下棋就好了…” 她顿了顿,在思考什么,又道:“不会也不打紧,我教你,你聪明,学得必定快。” 李毓灵认真吃菜,她听着王轶的话,忽觉王轶也并没有那么清冷高傲。 蔻枝不在她身边,李毓灵几乎都看不清桌上的是什么,只能大概瞧得出瓷盘的位置,试探着夹。 还好还没几筷子,王轶就已经先把自己喝醉了。 这酒度数很高? 李毓灵在喝药,她不敢碰,就拿过酒杯闻了闻味,味道甜腻清香,酒香都嗅不出来。 眼瞧着王轶就要醉倒,可李毓灵还有许多地方没问,她瞥到另一张桌上,若有所思,在王轶意识迷迷糊糊中说道:“那你教我罢。” “什么?” 王轶以为自己听错了。 她错愕地抬头看去,就见灯光摇曳中,照亮李毓灵的脸,她的表情严肃,也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李毓灵整个人都如拢上了一层鲛人纱,柔和又温婉。 偏她的五官有几分英气,垂眸不显,抬眼时流露,倒让王轶愣了下。 美人计。 王轶脑中闪过这三个字。 若有朝一日李毓灵舍得以身犯险用美人计,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会愿意让她得偿所愿的。 没有人愿意让这样一位美人伤心。 王轶心中颤动了一下。 在这一刻,她似乎找出了一条能让她信服的理由——一条张衍清会喜欢她的理由。 美貌。 “你…”她想说李毓灵的眼睛,可话到嘴边,竟又不想让李毓灵失望。 王轶从前养过一只猫,那只猫很漂亮,通身雪白,眼睛似黛色,圆溜溜又亮晶晶,每次她自弈时它都会坐在旁边乖乖瞧着她。 王轶知道它看不懂,但每一次落下一子,她都好奇地歪头,偶尔也抬爪去勾棋子。 眼下她与李毓灵对坐在棋盘两侧,竟是让她想到了从前的这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