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留着一头寸头,长得人高马大,肌肉发达,把身上的黑色衬衫绷的紧紧的,右眼下还有着一条明显的刀疤,皮肤黝黑,又长了一张凶神恶煞的脸,看着就是那种一拳头就能把人打进墙壁里抠都抠不下来的那种悍匪。
也就是现在治安管理不严格,法律没有后世那么严谨,不然走在路上都得被公安叫住查一下身份证。
白诺第一次去黑市的时候见过他,当时还以为是那老头的保镖呢,不过在平南心里,他就是老爷子的保镖,而且是终身制的,所以这家伙以前还叫过白诺大小姐。
其实,在所有人心里,平南就是余国胜的养子,十来岁的时候差点饿死在路边被余国胜捡回家,之后还教他认字,送他去当兵。
但平南这人死心眼,一直觉得自己的命是老爷子救的,对老爷子实心实意、忠心耿耿,就要当保镖,就要护着老爷子一辈子,谁劝都不好使。
余国胜没办法,也就随他了,反正心里就明白就行,父子关系也不是给外人看的。
自从余国胜知道他家外孙女在这边有套院子之后,就让平南安排了几个小弟住在附近帮忙看一下房子。
至于小丫头为什么刚下乡就在县里弄了套房子,老爷子根本没多管,家里又不是买不起,只要有门路,随便小丫头造去吧。
至于买房的钱,余国胜早就收到了沪市那边传来的消息,这丫头把给马家的房子收了回来然后又卖了,还卖了个不错的价钱。
至于那个白来的工作,余国胜更是不在意了,当时哪怕小丫头真被那个工作吸引中了圈套留在沪市,他们留在沪市的人也会想办法把小丫头送来东北。
不过他家小外孙女就是聪明,脑子好了以后更是聪明绝顶,根本没中招,直接把工作换成了钱。
是那群傻逼上赶着给他家外孙女塞的钱,这谁管得了啊。
所以,余国胜只想说:还有吗,再来点!
这边,平南原本今天只是过来收账的,没想到刚走到这条街就收到消息说白诺那边出事了,赶忙带着手下的几个弟兄跑了过来。
结果,推开门他看到了啥!
“白同志,这是……咋地了?”
老爷子也没说过他家大小姐这么彪悍啊,那小小一只,他感觉自己两根手指就能拎起来的小姑娘,这么猛地吗!
也不对,这丫头小的时候就很厉害,经常跟着方家那小子一起追着大院里面的大孩子们打。
只不过,这几年眼看着没怎么长个,平南都快忘了这小姑娘那一身本事可不比她外婆差。
“平舅。”白诺唤了一声对方,随后指向地上那几个大妈,“她们几个莫名其妙跑过来想要抢我房子,我不同意就冲进来想要强抢,结果没打过我。”
平南眉头微皱,本就凶悍的一张脸一生气不仅表情更吓人了,就连那一身彪悍的气势都增添了几分血煞,沾过血的人都能看出来,这人手底下有过人命。
白诺倒是不以为然,平南今年二十七,以前当兵的时候也是上过战场杀过敌的,这个年代上了战场的人,哪个手里没染过血。
“哦,对了!”白诺跨过脚底下的一个人,来到那个容貌憨厚看起很温柔的中年妇女身边,这个是唯一一个被白诺直接重击撂倒,瞬间晕死过去的人。
白诺举起那人的手,掌心面向平南,声音清雅淡漠:“平舅,这人手上有枪茧,而且她有身手,只不过一直被她本人刻意藏着,那几个倒是没发现异常。”
平南一听大步上前蹲下,拿起那女人的手看了一眼,果然是枪茧,而且是老茧。
“南哥,这个我认识啊!”跟平南一起进来的一个小伙子指着那个包了头巾的大妈,接着说道:“这人就住在三道街那边的一个大杂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