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
对于那些刀口舔血的冒险者来说,只要报酬足够丰厚,哪怕是再危险的任务,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接下。毕竟,他们常年游走在生死边缘,为的不过是那点微薄的酬劳。
而对于在异世界挣扎求生的老金来说,金钱更是与生命画上了等号。近三年的冒险生涯,早已在他心中刻下了对金钱近乎偏执的渴望。
当然,自从克劳迪出现后,老金对金钱的执念有所缓解,但“生存”和“回归”这两个终极目标,始终是他内心深处无法磨灭的印记。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哪怕前方荆棘密布,也要披荆斩棘,抓住每一个转瞬即逝的机会。
“银币”,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当初老金放走那个女扒手,就是看在她愿意赔偿5枚银币的份上。当然,如果她没偷那5枚银币,老金也不会心慈手软。
根据老金的估算,抛开每天50铜币的任务酬劳,单单是那两根法杖,至少也能卖个4枚银币。更何况,除了法杖之外,说不定还有其他更值钱的东西呢?
如此千载难逢的机会,老金岂能错过?
当然,他也知道财帛动人心,一个不慎,很可能就会万劫不复。
但经过观察,老金发现这两个邪教徒的实力似乎并不强。虽然他们都会使用魔法,但似乎并没有掌握“记忆法术”这种高级技巧。
所谓“记忆法术”,就是将法术预先存储在脑海中,战斗时无需吟唱,即可瞬间释放。
那些高阶法师之所以令人闻风丧胆,正是因为他们掌握了“记忆法术”。对他们来说,法术就像手枪里的子弹一样,只需一个念头,就能将敌人瞬间秒杀。
而老金这种普通人,在“记忆法术”面前,根本毫无还手之力。毕竟,血肉之躯,如何抵挡子弹的威力?
之前被薇妮娅按在地上摩擦的经历,还历历在目。薇妮娅之所以那么强,就是因为她掌握了“记忆法术”。想要战胜她,除非老金的反应速度能超过她的施法速度,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然而,这两个邪教徒并没有表现出“记忆法术”的迹象。他们每次施法前,都要先举起法杖,吟唱咒语。这说明他们很可能是低阶法师,就算不是,那也是缺乏实战经验的菜鸟。
总之,无论如何,都值得老金冒险一试。
“......事情就是这样。我的意思,你们明白了吗?”
老金将自己的想法,简单地向柯布森和梅丽娅解释了一遍。至于那个墨守成规的默曼,老金根本就没指望他能理解。反正克劳迪肯定会站在自己这边,只要说服柯布森和梅丽娅,就能再次下到地下水道了。
“嗯……你说的有道理。看来我们确实应该下去看看。”
“放心吧,有我的盾牌在,那些诅咒魔法根本不足为惧。上次你不是见识过了吗?”
“既然你们都这么说,那就下去吧。”
柯布森和梅丽娅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老金的提议。
于是,众人开始为再次下水道做准备。他们先将邪教徒的尸体上的长袍扒下来,割下脑袋,扔进水中,然后找了个隐蔽的角落,将装满财宝的麻袋藏了起来。等回去的时候,再来取走。
“不,不!我们应该回去了!任务已经完成了!亡灵都已经清理干净了!我们该回去了!”
不出所料,默曼第一个跳出来反对。
老金一把抓住他激动地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默曼先生,我们可是讲信用、重承诺的冒险者,怎么能半途而废呢?万一地下还有其他亡灵怎么办?只有将所有亡灵全部消灭,我们的任务才算圆满完成,不是吗?”
“我,我说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