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财了!哈哈哈!”
老金和柯布森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地搜刮着战利品。
这帮强盗身上的宝贝还真不少,除了现金和达兰特币之外,还有各种首饰、装备等等。想到这些东西都是他们的了,老金就激动得快要疯了。
克劳迪也加入了搜刮战利品的行列,她拖着一具尸体,哼着小曲,开心地翻找着。
这就是新婚的乐趣吗?
“搞定!”
终于,他们把所有战利品都搜刮干净了。老金脱下自己的斗篷,铺在地上,然后把所有的战利品都摆在上面。
“嘿嘿嘿,战利品是属于胜利者的!”
“没错,克劳迪。哈哈哈,真是太爽了!”
“看着就让人心满意足啊。”
他们清点了一下战利品,一共收获了5枚银币42枚铜币、三把单手剑、一把手斧、67枚达兰特币、四双鞋子、三枚戒指和一条项链。
这简直是大丰收啊!
看来,杀人越货果然比杀怪赚钱!
老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人铤而走险,跑去当强盗呢。只要找个偏僻的地方,埋伏起来,然后杀人灭口,神不知鬼不觉,就能轻松发财。不过,前提是得有眼力,能判断出对方的实力。
要是判断失误,就会像这帮强盗一样,死无葬身之地。
“收工!收工!今天赚翻了!我们赶紧回城,把这些东西都卖掉,然后平分!”
老金把所有的战利品都塞进麻袋里,沉甸甸的重量让他感到无比满足。本来以为今天要白跑一趟了,没想到居然会有这种意外收获。看来,好人有好报啊!以后得多做善事才行,说不定哪天就能天上掉馅饼呢。
“这些脑袋也能换钱吗?”
“脑袋?”
克劳迪用剑尖戳了戳地上的头颅,问道。老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克劳迪是想把强盗的脑袋砍下来,拿去换达兰特币。
这也太狠了吧!
“他们长得跟亡灵也差不多……应该可以吧?”
“呃……你把人头交给祭司,说这是亡灵的脑袋,他们会不会把我们抓起来?”
“是吗?那太可惜了。”
克劳迪顿时失去了兴趣,走到老金身边,挽着他的胳膊。
“那我们赶紧下山吧。”
“柯布森!你还有东西要拿吗?”
“等等我!我的皮甲忘拿了!”
“哦,对!”
柯布森从一具尸体上扒下一件皮甲,穿在身上,然后跑了过来。他们打算先去铁匠铺把武器和装备卖掉,然后再把首饰拿到珠宝店去卖。
“出发!蛮子,今天时间还早,我们下山去喝一杯怎么样?”
“喝酒?好啊——”
老金正想答应,却被克劳迪打断了。
“——抱歉,我和老金还有事,下次再喝吧?”
“呃……好吧,克劳迪小姐。”
柯布森看着克劳迪那笑眯眯的表情,却感到一阵毛骨悚然。老金也一样,他不知道克劳迪又要对他做什么。
三人沿着山路往下走。虽然他们不知道正确的路线,但只要走到山脚下,就能找到回城的路了。
他们沿着之前那两个强盗逃跑的方向前进,一边走一边观察四周,生怕他们躲在暗处偷袭。可惜,他们并没有发现那两个强盗的踪迹。要是能再杀一个就好了。
“嗯?”
走着走着,老金突然发现前面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
路中间,有个东西蹲在那里,不知道在干什么。
“那是什么东西?”
那个东西一直在动,看起来像是个人,或者亡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