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们也都不说话,默默的吃着肉,他们不像是在吃饭,更像是进行某种仪式。
吃完,高顺站起身,举起了手中的酒碗。
“兄弟们。”
“今天是宁侯大喜的日子,宁侯没忘了咱们,赏银都已经送到了。”
庆国谈判,赔了不少钱,宁安为每位沧州城的士兵都请赏了一百两,战死的赔偿二百两,子孙三代免服役。
这些赏银已经很重。
几乎将庆国赎回燕小已的赔偿都花完了。
士兵们没有动那些银子,而是同高顺一样将酒碗举起。
高顺的目光扫过众人。
这些士兵绝大多数都是原来的边军,但经过他的带领,经过鲜血的洗礼已经有了陷阵营的影子。
他高举酒碗。
“犒赏,都拿了,但咱们兄弟无功不受禄。”
“庆狗骚扰了咱们这么久,今天就让咱兄弟们来场大的,用庆狗的血,为宁侯贺喜!”
“兄弟们,喝完这碗喜酒,随我杀敌!”
咔嚓!~
高顺将碗中酒一饮而尽,重重的摔在地上。
咔嚓咔嚓咔嚓……
酒碗摔碎的清脆声响此起彼伏。
没有人胆怯,每个人的眼中都只有浓浓的杀意。
“杀!!!!”
沧州城内,杀气冲天!
城门大开,上万名士兵冲出城门,悍不畏死的朝着远处的庆军营地杀去。
喊杀声震天。
这一次,他们不再防守,而是全军出击。
“陷阵之志!”高顺举刀大喊。
上万名士兵吼声如雷:“有死无生!”
“杀!!!!”
“齐军出击了?!”
庆军阵营,满脸疲惫的指挥官叶众突然站起。
“禀主帅,沧州城全军出动,城门大开。”
“他们还有多少人?”
“一万上下。”
叶众顿时大喜。
他奉命在这里攻城已经半个多月了,城池久攻不下,士兵损耗严重。
出征时带了十万,后面又补充了几万,但现在却只剩下不足五万,损失无比巨大。
在叶众的指挥下,昼战、夜战,各种明打偷袭手段用尽。
好几次距离破城都只差一点,但那座布满战争痕迹的沧州城,却依然坚固,似亘古长存的巨人,无法撼动。
叶众明白,如果破城,他就是攻城,若是不能破城,他就得以死谢罪!
而现在,立功的机会来了。
他当即下令:“全军出击,与齐狗决一死战!”
双方的大军很快接触。
双方的大军基本上都是步兵,所以战斗方式也没那么多花俏。
打了这么久,所有人都希望尽快结束。
军阵列好,在主帅的带领下,大军全面攻击!
叶众很自信,在他看来,自己五万大军,打对方区区一万,在没有城池的加成下,不过是手到擒来。
然而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错了,错的很离谱。
齐军主帅高顺宛若荒野的狼王,带领众多士兵,一头就扎进了庆军的阵营中。
没有躲避,没有套路,只有一个字:杀!
这一万人就像是尖刀一样狠狠地刺入了庆军的心脏,他们不管是否深入敌腹,也根本不在乎自己的死活。
“陷阵之志!”
“有死无生!”
怒吼声撕破天穹,这一万兵齐军,就像是一万头嗜血的猛兽,见人就杀,哪怕自己拼死,也得拉上两个庆军垫背。
在这样悍不畏死的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