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盗贼,那么当地除了郡守之外的官员和小吏们将会被尽数处死。】
【非常苛刻,非常狠厉,而这样的法律也并没有起到多少正面作用,反而助推了盗贼的增长——
小吏畏惧被处死,毕竟就算全力处理,但也真的不能保证一定没有漏网之鱼,于是干脆瞒报;等到中层官员知道小吏瞒报时,已经无力回天,他们同样畏惧处死,于是同样瞒报;上层郡守等官员在下面瞒报下知道真实情况时时间更晚,还能干什么?干脆也瞒了算了。】
【另一个法律,叫做见知故纵法,同样于武帝时期创立。】
【这个法律规定,官吏在看到或知道有人犯法的时候,——特别是“盗贼活动”,必须举报,否则就是故意放纵;对于应当判刑的罪犯,也必须要判刑,否则就是故意放纵。
而故意放纵之人,与罪犯是同罪处理。】
看到这里,后面朝代的官员们绷不住了,特别是备受优待的宋朝文人们。
“暴君!穷兵黩武,不修德行,骄奢淫逸,如此无道之君!”
还有人对于汉武帝刘彻的庙号世宗颇为不满:“祖有功,宗有德,汉武如何评以世宗名号?”
居然搞出来什么腹诽罪,还让官员们一旦不能处理那些盗贼的问题,就要被处死或者同罪——凭什么?!这不是暴君,还有什么是暴君?
当然,他们的愤怒是针对刘彻对官员的罪名和法律,而不是针对百姓和起义军的相关惩处。
天子要爱民,要有德行,那就要对士人官员善待。
民,就是指士人学子啊!
至于说所谓的百姓……很多时候,在士大夫眼中,这些百姓并不是士大夫们言论中的“民”。
因此,说那些起义军是盗贼,实在是再正确不过的事情了,而判处与这些盗贼有牵涉的人员死刑,当然也是正当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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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在古代算是一个非常超前的人了
历史直播:王侯将相宁有种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