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东汉(23 / 27)

朝见皇帝或国家举行祭天、祀庙和其他大庆大典时,御史中丞或侍御史监察威仪。御史中丞的权力仅次于尚书令,司隶校尉既是朝官,又是京畿的地方官。设从事史12人,管察举中央百官犯法者和本部所辖河南、河内、右扶风、左冯翊、京兆、河东、弘农七郡事务。司隶校尉权力很大,“无所不纠,唯不察三公”朝会时,尚书令、御史中丞、司隶校尉设专席入座,号曰“三独坐”。 [172]

东汉在地方上设12州部(除司隶校尉辖区外),每州设刺史1人,从事史12人。刺史每年八月巡行所属郡县,考察地方官政绩,检视刑狱情况,年终奏于皇帝。刺史处理地方政务,不通过三公,可直接上报皇帝,使地方郡县直接处在皇场的监控之下。 [172]

选官制度

参见:察举、征辟

察举和征辟是东汉选拔官吏的制度。所谓察举,是地方州郡以“贤良”、“孝廉”、“秀才”等名目,把有名望、有“德行”的人推荐上去,经过考核,任以官职。所谓征辟,是由朝廷、官府直接征召某人当官。

东汉丹阳铜镜

在名义上,被察举和征辟的人,必须有“高才重名”,为乡党舆论所推崇。因之,为了争取被察举和征辟,当时的士大夫颇注意修饰自己的品行,以激扬声名,抬高身价。有的人更是矫情造作,沽名钓誉,以便博取高官厚禄。在察举和征辟时,贿赂请托,特权横行,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选举乖实”的状况,甚至连最高统治者也不得不承认。汉明帝刚即位就说:“今选举不实,邪佞未去;权门请托,残吏放手。”就是在这种腐朽的选举制度下,豪强地主盘根错节地控制着各级政权部门,封建的等级关系日益凝固化,一批“世代为官”的豪门阀阅、“儒学世家”开始形成。 [102]如邓禹一家,凡公者2人,侯29人,大将军以下13人,中二千石14人,州郡长官48人,其余官职不可胜数。弘农杨氏、汝南袁氏并为四世三公之名门。这些世家大族,以后就发展成为门阀士族。

军事

播报

编辑

建置

刘秀称帝后,对军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改本的发眼点,在于集军权于中央。建武六年(30年),刘秀下诏销国都期的建制,其兵权归由郡国守,相激便,第二年,又取消了各郡国的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四种常备军,从此,地方军队大大被少,只能维护地方治安,失去了作战能力。 [172]

等级

东汉铜车马

在军事方面,相当三公的中央高级官员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相当九卿的有前、后、左、右将军,均不常设。以上将军均开府,府属有长史、司马各一人,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御属三十一人,从事中郎二人,职掌参谋,均由朝廷任命。将军直接领兵的,在部、曲、屯等建置上分别设校尉、司马、军侯、屯长等统兵官。

东汉中期以后,太后临朝称制,外戚以大将军执政,与太傅三公合称为五府。另有所谓杂号将军,临事设置,事毕即撤。唯度辽将军因南匈奴所部时有内乱,自永平八年(65年)后常设。汉灵帝设西园八校尉,统率首都洛阳驻防军队,以宦官主之,这是后世宦官领兵的开端。

兵种

东汉常备军由中央与地方军(郡国兵)组成,刘秀还大力加强中央的军队。中央军中,京师卫戍部队由城门校尉统领,野战部队(北军)由北军中侯统领。中央的军队主有四支,两支在首都,为南军和北军,分别负责保卫皇帝和警卫京师。另外两支驻守地方:黎阳营和雍营。黎阳营合龠、具、并三州房骑而成,驻黎阳(今河南浚县东),守卫黄河以北,为首都洛阳北面的屏障。雍营驻雍(今陕西凤翔南),守卫三辅(左冯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