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妤穿的那双细高跟鞋。
白孟妤从前是不穿这样的鞋子的。
十二在城寨见她,总是穿着只有一点点高度的方跟鞋,走起路来很优雅,又方便。
唯独今天跟自己出来约会,白孟妤换上了这样一双细高跟。
跟他的护腕一样不舒适,没有办法长时间走路,甚至还把小白的脚腕磨出了红痕。
可白孟妤还是穿着它。
这证明他们的心情是一样的,都十分重视这次约会。
十二向tiger解释着自己刚刚发现的真理,得出了最后的结论:“所以我喜欢小白,小白也喜欢我!”
Tiger的目光落在椅子旁放的那双高跟鞋上:“所以……这就是你把人家鞋脱了的原因?”
怪不得那姑娘要走。
“哦,对!小白的鞋子她还没带走!”十二这才注意到。
临走时光顾着那袋奶糖,竟然把这个忘了。
十二跳起来,提起那双鞋就要向外走。
“跑去哪儿?”tiger叫住他。
“我、我去把鞋给小白送回去。”
“看你心急的这个样子,还以为你赶着去表白。”tiger调侃着。
不过在十二看来,也没差。
毕竟在他心里,两个人心意相通的下一步,就一定是表白了。
不好好学医,只能嫁给这种黑社会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