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人都喜欢凑热闹(2 / 2)

后等着她情绪稳定下来。让妹妹拉着她走,好在拉着,她也会机械地往前走。

杨标带着她们买了十斤的猪肉,十六文一斤,卖肉的屠户看他买的多,一斤便宜了一文,还送了一根大棒骨,出来做生意的,买的多的都会送些东西。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

回到杨家村,跟杨小花在外面对好说词,这秦晓冉不是花钱买的,只说是夫子的亲戚,来教小花刺绣的。为什么要说教刺绣呢,杨标觉得古代的女孩十之八九出嫁前都会学绣花。有这种意识,大概是还在现代时,古装剧看多了。

“这是谁家的姑娘?”小张氏看到俏丽的陌生女孩上门,有点懵。

“娘,她是哥夫子的外甥女,特意请来教我刺绣的。”杨小花急忙说道,大哥回来就往书房去了,就留她在这里,跟娘解释秦晓冉的来历。她怕说晚了,把关系说错了,毕竟她从小就不太擅长说谎。

“哦,是周夫子吗。他的外甥女,长得可真好看啊。”小张氏拉着秦晓冉的手,怎么看怎么欢喜。肯定是周夫子想把外甥女说给自家大儿子,让两人有机会多接触,增进了解。想着想着,嘴角怎么都压不住。

而这一边虽然手臂酸痛,但杨标还是去书房找出自己之前的开蒙书籍,把弟弟喊到身边来,教他开始识字。翻开三字经,“今天哥教你认字,跟我念:人之初,性本善。”

“人之初,性本善。”杨林随声附和。

“这句的意思是说,人刚出生时,本性是善良的。”

“性相近,习相远。”杨标继续教着,“这话的意思是彼此之间的性情也很相近,只是后来所处的环境不同和所受教育不同,彼此的习性才形成了巨大的差别。”

“你先看看它们的字形,我再教你执笔。”杨标从桌子上拿过来两支毛笔,一只递给杨林,一支自己拿着做示范,“拇指和食指捏住笔,中指钩着笔,无名指顶着,小指扶着,喏,跟我这样动,掌虚着,像握了个鸡蛋。”

然后在纸上写了个“人”字,“就这样写,你先看我怎么写它的笔顺,记住了,再沾水在石块上试试。”

“嗯,第一次写的字,比哥第一次写的棒多了。”杨林被哥哥夸得不好意思,积极性大大增加了,定神继续沾水在石块上练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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