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是很复杂的东西,它深藏在人心底,只在夜半三更才溜出来刺挠的人难受。
听了洪燕燕的话,赵芬兰不禁陷入沉思,她也不知道自己对钱庆春到底是怎样一种感情,心里乱糟糟的,还没想明白。
见赵芬兰不说话,洪燕燕像是比她还急,凑近了劝她。
“芬兰,我支持你!庆春同志是个好人,他有手艺以后养活你和孩子不成问题,而且还是小妹同志的哥哥,这小姑子才好相处呐~”
生活是柴米油盐,容不得太多幻想,洪燕燕说的没错,钱庆春确实是个很好的结婚对象,赵芬兰听的脸红,没好气的杵她一拐。
“讨厌!别再说了,我还没想好呐。”
“哎呀你还想啥呀!这要搁平时我也不催你,可你看···你看桂华···”洪燕燕没说完。
芬兰和她关系更好,私心里洪燕燕自然希望她能过的幸福。
桂华胆子大一些,如果她先接近钱庆春,俩人好上了,那芬兰岂不是要把这份感情永远埋在心底里?
好歹得要说出来才行呀,不管成不成,至少不留遗憾,万一要真回城去,想起来也不伤心。
可不管洪燕燕咋劝,赵芬兰始终很纠结。
她不知道自己是咋想的,刚才听了方桂华的话只觉心里堵得难受,几乎是落荒而逃,下意识的逃避。
她很不自信。
具体在惧怕什么她也说不清楚,或许是怕拒绝;或许是怕嘲笑,又或许是在怕以后未知的生活。
还是再想想吧。
钱庆春强势加入撵狗小分队后,丧彪终于还是不情不愿的坐在了澡盆子里。
说起来,它上回洗澡还是上回,这一晃眼就过了小半年,是该清洁一下了。
二狗不愧是狗保姆,一套娴熟的搓澡手法舒服的丧彪直哼哼,惬意的眼睛都快闭上了。
一点儿不觉得辛苦,二狗一边卖力搓着狗尾巴,一边和秦小妹说话。
“大姐,丧彪很快就要出名哩,它长的这么威风,早晚要当安保巡逻队队长,我已经投它一票哩!你也记得投票啊!”
秦小妹:“······”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最近叫她无语的时刻变多了好多。
“不是···就一个临时巡逻小队,搞这么正式的吗?还要投票选队长?不行……我也选丧彪吧。”秦小妹从善如流,主要她和别的成员也不咋熟。
为免投错了得罪人,还不如投给丧彪呐,谁还能跟一条狗计较?
人情社会说话做事都得注意,就是这么麻烦。
这时候的秦小妹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直到两天以后巡逻队正式开始工作,丧彪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最前头,狗腿上还绑着一个红袖章。
上头用黑色墨水写着的“巡逻队长”四个大字,差点儿亮瞎秦小妹的眼。
二狗说的没错,丧彪确实是出大风头了,不想得罪人的社员不约而同全都选了丧彪当队长。
没有人动员也没有人拉票,丧彪却以压倒性优势领先第二名八十多票,成为票选第一。
所有人都傻眼了,但为了维持投票的公平性,大家还是把巡逻队长的红袖标绑在了丧彪狗腿上。
就离谱。
好在这位新上任的队长膘肥体壮油光水滑,长相十分威风,倒也不算太掉面子,只是站在它旁边的副队长脸色有些难看。
老实说,丧彪当这个巡逻队队长其实也算是实至名归。
它有四条腿儿,跑的贼快不说还很灵活。
嗅觉灵敏,夜视能力又好,且极通人性,上岗三天收获村民一致好评,被乡亲们撸的狗脑袋都快冒火星子了。
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