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章 有人较真,真好!(求月票)(2 / 4)

是猎人看到了猎物一样。

就在刚刚,两人结束了法庭辩论。

让他没想到的是,对面的方大状完全摒弃了格式条款的因素,只是从民法典基本原则方面来进行辩论。

最浅显的道理,我没用就不需要付钱,就这么简单。

但是用这么简单的道理,却把他驳斥地哑口无言。

把争论焦点从格式条款上转移到了服务没提供是否应该缴费上。

你就算是格式条款再多,这东西它就可以看做一个服务合同。

而服务没提供,那就是不需要交钱。

二审改判了,判决支持吴德的全部诉求,不管是违约金还是月租。

当然,法院和法院之间的判决也不是一样,这一点如果仔细钻研过一些判决就能知道。

根据某个事实适用的法律不同,那得到的结果也可能不同。

旁听席上,周毅笑了,方大状这段时间那可是全心全意地在准备这个官司。

方大状认真起来,那基本上就没别人什么事了。

不过这个陈文景还算不错,最起码水平可以,能和方大状对抗那么几回合。

但不管如何,这个官司终于是赢了!

王道仁和张伟同样来旁听了,他们还得好好学习,如果他们下来复盘,那肯定会想到这个点。

但是上了法庭,你就很容易被带节奏。

理论和实践永远是两回事,周菜鸟就是很典型的例子。

二审赢了,京州分公司内,相关领导又想骂人了。

但是没办法,官司输了就是输了,相比各种维权方法,法院判决是最有力度的!

方小莹很开心,不单单是因为这个官司赢了,而且她还发现,面对一些特殊的官司,阿毅旁边那位方大状,好像比他们这些当事人还要感兴趣!

那如果是一个从来没见过的案子呢……

营业厅内,周经理和李晓洁在看到了判决结果后也是诧异,随即开始感慨。

这大概是最近好多年唯一一个真的把法律途径走完的人吧。

好在公司发过声明后也不会再把她俩怎么样。

但是又感觉这较真完全没必要,因为官司赢了,也是那一百三十八块钱而已。

只是会让挪动公司丢一点面子而已。

可就算再丢面子,挪动公司还是那个体量,你没办法的。

至于其他周某人的观众老爷,更是觉得欣慰,阿毅已经开始搞这种公司了,那以后会干嘛,都不敢想呢!

另一个感觉是,还得方大状,还是方大状靠谱!

你看看其他的这些律师,什么王道仁张伟的,那看发型就知道不是强者。

事实上这种类似的案子,你要是去律所咨询过就知道,其实是没有律师愿意接的。

不是因为背景什么,单纯是标的额太小了,人家会告诉你,不接。

只是闹这么大,上面会不会管呢?

但是很可惜啊,方大状就一个,唉……

但就在此时,一则通知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网上,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引发了热潮。

“关于网传挪动公司京州分公司阻挠用户销号的事,已经注意到相关舆情,汉东省通信管理局已经介入调查……”

后面就是一些套话,比如有问题必定追究。

这通知一出来,顿时引发了网友热议。

什么违约金什么月租,对于广大网友来说这都是借口,问题的核心不是这个钱,而是要通过这个钱来阻挠用户销号!

是不多,但是恶心人!

一般来说,网上出了介入调查的通告,那实际上开始调查肯定要比这早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