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五章 这点事都起诉,是有多大的委屈吗?(求月票)(2 / 4)

里了解了情况之后不再犹豫,开始准备起诉。

挪动公司是一家全国性质的大公司,而正常来说与我们个人发生纠纷的,都是各地的全资子公司。

比如现在,王道仁的起诉状上的被告就是挪动集团汉东有限公司。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自然是可以作为被告的。

这种情况下你也别想说,我能直接去告它集团公司,那是不可能的。

这边两位“大律师”正在忙着准备起诉呢,另一边,周毅则和方大状坐在了一起,并且顺嘴将起诉挪动公司的事说了说。

“哦?要告挪动公司?这可不常见啊!”方大状在那里笑道。

“我觉得也正常,现在公司的诉讼越来越多,那肯定会和这样的公司对上。”周毅说道。

说归说闹归闹,挪动公司和互联网公司比起来,那是完全处于另外一个层面。

与之对应的是银行,是电力等等之类的。

“方大状,你说这案子赢得概率多大呢?”

并不是说他这边有了支持,然后只要起诉了就一定能赢,那不可能。

方大状只有一个,而且他和其他律师不一样,不会见到案子就接。

他是选案子的,只有自己感兴趣的案子才会接。

截止到目前,公司已经提起了大几十次的诉讼,但绝大多数都是中途调解了。

小官司就是这样,对方认为你不敢起诉,但你真的起诉了,基本上就是调解。

剩下开庭审理的官司,也不是都赢了,有部分还是输了。

这就是打官司,并不是说你占理你就肯定能赢,打官司只看证据!

“赢面嘛,根据你刚刚说的证据情况,我只能说赢面挺大,但是具体还得看人。”

当证据不能直接碾压的时候,那就得看庭审中律师的水平了。

毕竟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

吴德那里能提供的证据不少,比如他和客服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通知取消套餐的短信,以及交的月租和违约金记录这些。

而套餐没有经过他同意,这里肯定是拿不出证据的,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对方如果声称说已经经过他同意,那得对方拿出证据来证明,最起码你到了法庭上是这样。

聊着聊着,周毅突然想到了别的问题。

他掏出手机,找到手机上的一些商业短信,随即说道:“方大状,你看这些短信,这应该是他们挪动公司发的吧。”

方大状看了看便道:“这当然是了,而且不止这些,其实运营商发来的垃圾短信也不少。”

大概有人会注意过,很多的广告短信,那开头都是相关运营商的电话开头。

运营商还需要接广告来帮忙推广吗?

那当然了,这都是钱,谁会不想赚呢。

“怎么,你这是也参一股?”方大状打趣道。

周毅闻言笑了:“那肯定是先和对方联系一下,如果能别给发这些垃圾短信,那也没必要大动干戈。”

“但是如果他们不管,或者说什么有的没的,那就法院见了。”

周毅以前没把这些商业短信当回事,毕竟一条短信而已,删了就删了。

也是听到吴德那里好像要和挪动公司搞起来,他才想到,自己这边的商业短信好像也是一个问题!

确实,相比起周毅其他的较真来说,商业短信好像连个事都算不上。

并且,在当下,发一些商业短信,做一些商业推广已经成为了普遍现象。

但普遍性绝不意味着它具备合理性、合法性!

这个社会真的需要一些较真的人,让这些高高在上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