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一个小时前,王诩扛着燕璃走进了房间,他把燕璃放到床上,关门,点蜡烛,反正就这几件事,接下来,就是脱衣服了……
当然,不是脱自己的,而是燕璃的。
按照王诩的逻辑,反正当年伺候海妖埃莉诺的时候,该看的,不该看的,都看了;该摸的,不该摸的,也都摸了。如今么,给燕璃换身衣服,擦个身什么的,属于家常便饭,完全没有心理障碍。
但事到临头,他还是有点小激动的,毕竟当年人家下半身是条鱼尾巴,而现在么……
王诩伸出了手,手心有点出汗,事实上,他全身都在冒汗……
他的手僵在空中,足足一分钟,然后又缩了回来……
“不行啊……这可是一双正义的手啊……”他这句着实是自欺欺人,当年这双手在赌桌上坑的人可不少,说其杀人不见血可能还靠谱点儿。
王诩站起来,来回踱步,然后又坐到床边,盯着人家猛瞧。
由于发烧,燕璃的脸颊透出些许红晕,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神色颇为憔悴。不过美女依然是美女,这叫病态美,此时的样子更是惹人怜爱。
最终,王诩把那双“正义”的手伸了出去,不过他只是从燕璃的上衣口袋里拿出了一本小册子……
“这算脱下来一件了吧……”他自言自语道。
(我很客观地评论一下,这不算……)
此刻燕璃身上穿的是一件单衣和一条牛仔裤,据王诩的目测,估计里面就只剩内衣了,再脱一件,实在需要很大的勇气,起码得准备准备,气沉丹田、摒除杂念、默念大乘佛法,最好刺瞎自己的狗眼,再练几年基础的葵花宝典之类,不然就容易犯错误……
因此,王诩决定喘口气,翻翻别人的隐私先……
这个“别人”指的不是燕璃,至少王诩一开始觉得不是,燕璃的记忆他读过,和他手上现在拿的笔记本一样的小册子,在燕璃家里塞了整整一箱,记录了许多十分有用的信息,比如学校里谁和谁有一腿,谁被谁搞大了肚子,谁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抢了小孩儿的棒棒糖,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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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高剑兄弟说的很正确,“别看我人称百晓生,在翔翼的情报能力,只能算第二”。
王诩一时好奇,想看看这本里又有什么精彩情节,因为这本笔记按时间来说应该是在“另一个王诩”消失以后写的,所以王诩并不知道其中的内容。
“……王诩的病情还是没有好转,整天像个孩子一样,或许那都是我的错,因为我不断地用催眠去唤醒另一个他……
……他恢复了,翎雪却走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高兴还是悲伤,我喜欢的那个人,永远离去了吗……
……一个月了,我真的很想扮演好一个朋友,仅仅是朋友,可是……
……我被他迷住了,被这个王诩……这个我一直轻视的人,这个看上去一无是处的人,另一个王诩……原来一直以来吸引我的,并不是你……而是眼前这个傻瓜,他让我的心越发深陷,却不自知,我渐渐迷失了自己,改变了自己,甚至想为了他穿上婚纱,和他相伴余生……”
这些文字断断续续、十分凌乱,但整本笔记每一页都要出现多次的词就一个“王诩”。
王诩再往后翻,只看到了越发潦草的字迹和纸上已然干涸的泪痕。
他沉默了,回想着几个月来这位社长大人的变化,确实是能看出些端倪的,如此美女,头发长了都不去做个发型什么的,草草扎个马尾辫了事,人也日渐消瘦,原本要人命的笔记本,成了“燕璃单身日记”,总结一下,可以概括为“爱的痛了,痛的哭了,哭的累了,日记本里页页执着”。
如果王诩没有去过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