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九章 凌云木何其之强(2 / 3)

且顺着父亲的遗言,把活埋谷让予弟弟也无妨,大不了日后想要,再动手抢回来便是,反正自己的这个窝囊弟弟,从小到大,修为境界和杀伐水准,永远都排在自己之下,老二到底只是老二,比不过老大。

可是两年前离开江湖,由入世转变为出世,重返老家北辰山活埋谷以后,凌云罡才发现自己貌似有些过于自负了。

谷里的剑气固然都还在,却基本都已经认了凌云木当主人,晚来一步的自己若再想要来个“江山易主”,那就只能付出极大的心血和精力了。

心中不甘的凌云罡便开始了长达两年时间的苦修,企图一点点将活埋谷里剑气的控制权,从凌云木的手中夺过来,可惜事与愿违,两年过后,也顶天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剑气归入了凌云罡“名下”,其余的,还都是本家弟弟凌云木的。

所以其实凌云罡早已动了杀心。

数日之前,凌云木带着女儿凌烟箐入谷,表示希望能在山谷之中待几天的时候,凌云罡之所以会答应得如此爽快利索,不是因他念及兄弟手足之情,而是想着等自己与嬴秋打完,报掉了杀父之仇后,第一时间能灭了自己的这个废物弟弟,把凌云木的剑意真力,还有满谷剑气所属,都夺到自己这儿来。

如此手段,固然会为天下人所不齿,但凌云罡作为以杀孽重闻名于世的天下第二大魔头,岂会在乎这些?

背负骂名也就背了,又何曾少过?压根就全无所谓。

只要能变得更强,素来以霸道无敌于江湖的凌云罡,一贯的作风都是不折手段,魔头和侠义道两派最大的区别就是,英雄侠客会因某些原因放弃本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而邪派魔头则不会,他们会不择一切方式,只为获取自己心中所想之物。

凌云罡从无他求,杀人也只是为了变强而已。

十八年前在自家山谷内,眼睁睁看着父亲凌天骄不敌白虎帝君转世的嬴秋,当场遭敌斩杀。

那件悲哀惨痛之痛,一直作为类似心魔般的存在萦绕于凌云罡胸中,这也就是他在父亲死后,会化身为屠戮天下的武林大魔头的原因之一。

除去秉性里好杀嗜血的因素,凌云罡杀了那么多人主要的本质因由,就在于渴望着拥有力量,变得足够强悍,然后能够亲手为活埋谷第一任谷主,也就是自己的亲爹凌天骄复仇。

如果今朝凌云木并未登上擂台,凌云罡在和剑魔嬴秋的厮杀中能取得最终胜利,那么他凌云罡也绝对不会留凌云木一条性命,他女儿凌烟箐也免不了时隔十八年,真正变为大魔头的“口粮”。

凌云罡会踩着自己弟弟的尸骸,以此为踏脚石,彻底巩固稳定陆地尘仙之境,随后会挟着作为父亲遗物的剑气,亲身赶赴羊脂山,去灭了那个人称天下第一魔头的女剑皇阎梦,从此头顶“天下第一”的称号。

不是天下第一魔头,就是纯粹至极的天下第一……

不,天上天下,我凌云罡,都是第一!

然而终归是人算不如天算,现实与凌云罡的计划有很大的偏差,至少弟弟凌云木这个常年以性格温和著称的家伙,会在自己和嬴秋开战前,主动挑起争斗,这一点,就大大出乎了凌云罡的意料。

而凌云木这厮不仅相比自己早了一年入九阶尘仙境,当下还操纵那些按理来说,本该悉数用在嬴秋身上的山谷剑气,反过来手足相残,兔子吃老虎,用到了和兄长凌云罡的较量之中。

简直大逆不道,全然枉顾长幼尊卑之别!凌云罡出拳出腿不停,可拳招腿法,尽皆对付不了自己这个已是陆地尘仙的亲弟弟,或被躲开或被格挡,总之要害处,未受点滴折损磨耗。

至于那些凌云罡的阴神与阳神,则以极快的速度发生着锐减,破灭自身元神的杀伐事物,自然就是活埋谷里的那些剑骄气机,杀天罡境如杀狗的剑气。

“弟弟,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