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终于找到你了(4 / 5)

喊出这一嗓子之后,剑刃之上红光猛地巨闪了一下,旋即,猩红光彩已遍布男子的全身上下。

血翎,即是血色的羽毛。

此时此刻的南宫丰羽,真正无愧于自己的绰号!

只见这位在天烛北庭大名鼎鼎的血翎剑仙,满身上下皆是浓浓的血色气机,气机凝成鸟翎羽毛般的形状,白发男子张开双臂,中门大开,从远处看去,便好似一只神话传说里存在的血羽大鹏神鸟。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南宫丰羽纵身上掠,直奔天际。

红绸剑仙脚踩血灵朝天阙,手里仍紧紧握着神剑青霜,脚踩长剑,御风而行,去尽力追赶那头模样可怖的“赤色大鹏”。

那个复姓南宫的强大剑仙把手中的长剑对准了万丈苍穹。

一道浓烈血光挟带着凌厉剑光,冲天而起。

天罡境强者,一剑冲霄!

那一根足有手臂粗细的血气巨柱顷刻轰至了云层,很快,一整片大云已经变得浓如血染,可谓匪夷所思。

便好像有人用缸里的红色染料将云朵通通染红了一样,场面之霸道,简直不同凡响,惊为天人。

地煞境修士已可以人力造就种种天灾,那么天罡境剑修,便能够完成似这等不可思议的壮举!

南宫丰羽并不觉得对付魏颉这个年轻小子用出这一“杀手锏”是割鸡用牛刀。毕竟这个小子一看面相便知是中原人,操着一口北国绝对不会有的南国口音,这等具备超凡境界修为的高手,若是大禹王朝人士,那么未来注定会是北方天烛国南侵的一个不小的障碍。

而且此名小子能够一个人同时具备那么多的通灵法宝,毋庸置疑,这个穿红衣裳的年轻人必定福泽机缘极其广播,将来的武道成就理当更高,变得极强极强,成为一个巨大隐患。

所以最明智的选择就是,趁着他还没有到达那天,将之提前扼杀在摇篮之中,拔出眼中钉肉中刺,就在这里,在七莲山山间,将之灭杀!

那一片天幕血云已经浓得铺天盖地,就仿佛是重现了青雷雪山之上的惨淡愁云和滚滚怒雷,天时再换。

赤红之色遮天蔽日,纵连日月之光都彻彻底底被血光给覆盖了起来。

血气真正是重到了极点。

这,便是罡天之威!

那根恐怖无伦的血柱这会儿功夫已然消失,血翎剑仙手中握着那柄已不剩多少血气了的佩剑,居高临下的俯视下方,看着那个脚踩血灵剑浮空悬停的中原年轻人。

白衣之上血色班班,白发随风不住飘动,似仙人,又似魔鬼,风流且霸道,这位在天烛北庭燕云府,受到持节令石儆皇万分器重的而立之年的大剑仙,用大半座山脉都可清楚听闻的声音叫道:“血气,给我上来!”

言语甫毕,魏颉和苏羽白都感到了一股完全无法自控的“巨力”在操控着自身的血脉气数,无可奈何,只能听之任之。

那股子强猛无双的神力大幅改变了全身周天内的真气流动走势。

血气,开始逐渐分离身体,朝着上方升去。

魏颉不得已咬着牙,御剑极速俯冲而下,重新来到了地面之处,来到了白衣苏羽白的身边,年轻剑仙以朝天阙之中储备着的血气,为白衣女剑修及时“补血”。

如果不这样做,那么连六阶凝丹境都还没有的剑修苏羽白,用不着多少时间,便会被那顶“血光罩”硬生生吸成一具干尸,暴毙而亡!

苏羽白靠着血灵剑里长期积累蕴藏起来的血气,血脉勉强得以不用流失得那么迅速,但魏颉,他的处境就非常非常糟糕了。

两侧脸颊完全凹了下去,脸色变得无比惨白,整个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得消瘦,形销骨立。

魏颉试图用本命内力来阻止自身血气离开躯体,却发现徒劳无功,怎么样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