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身家性命不该这般草率便丢弃的狼蛮族士兵几乎在同时躬身抱拳,行了个江湖人的致歉礼,然后未等那个披穿红绸的年轻剑修说出“滚”字,便即麻溜自觉的整齐退步,旋即飞奔着离开了此地,头也不回,落难逃荒一般狼狈。
这处金银双市的中间交易隔断口,再无一名官家兵卒,只余下许多大受震撼的看戏百姓,以及一名连剑都没拔出来便赚足了面子的年轻剑修。
此时此刻,有部分围观百姓的内心想法是:“我滴个亲娘嘞,这便是仙品剑修的风采么?!未免也太帅气了些罢!老子要是也能随随便便驾御出通灵飞剑出来,那以后去大街上,还不得横着走晃着肩膀走啊?啧啧,这位年轻剑仙当真厉害,一柄飞剑还觉着不过瘾,居然一口气御出来两柄,那老子要能做到这份儿上的话,那和别人打架的时候,直接先飞一柄出来大杀四方,再让另一柄慢慢给自个儿剔牙,等牙缝里的脏东西都剔干净了,前头的敌人也该杀得差不多了。”
魏颉遣散一众沦为崇拜者的寻常老百姓后,简简单单在周边架子上扯了一个照明用的大红灯笼,再度牵过那匹后背驮着个彩裙女子的赤焰火龙驹,继续往少咸山行去了。
夜幕低垂,离开山脚下的那方繁华市集后,沿途再无甚么人烟踪迹。
他们虽一路紧赶慢,赶想尽一切办法节约时间,却还是没能在天黑前赶上山去。既然天都已经黑透,那么就无所谓了,反正手上有灯笼不至于要摸黑上山,魏颉对八骏图名马之一的赤骥非常信赖,笃定鞍背上的孕妇沈笛不至于会因颠簸失衡而不甚落下马来,于是也便放宽心,手牵缰绳缓步而行,借大红灯笼那份光亮,赶着山路。
半路上为了消愁解闷,魏颉和骑在赤马背上的彩裙沈笛有一茬没一茬的闲聊着,期间魏颉有问到沈笛作为淮南道暮云剑派掌门林东升的徒弟,剑术水平和修为境界究竟如何呢?
腹中怀胎的小女子沈笛略显尴尬的犹豫了一会儿,在魏颉的追问下,方才不得已如实回答,说她其实拜入暮云剑派连一年都还没不到,正儿八经练功学剑的时日甚至不足三个月,其他时间都用来和明哥哥谈恋爱了。
魏颉面带微笑连连摇头,衷心感慨有情饮水饱,原来女性为了追求爱情,当真是事事皆可抛啊!
后来两人聊到了林明送给未婚妻的礼物,沈笛表示自己的修为那么低下,拿着那柄品质极高的蓝等剑胚转玉盘,颇有“剑不配人”之嫌,连令之认主都做不到,若不是为了和明哥哥的佩剑溢清寒阴阳气机钩连,她才不愿意整天带着那么一柄没用的上品好剑走来走去,被人在背地里说闲话,甚至暗中心生莫名觊觎之意呢。
她还说,明哥哥送她再贵重再稀有的礼物,都不如他送给自己的那一双绣花小鞋,毕竟同为死物,前者冷冰冰的不存在感情都能说送就送,而后者,则是林明挑灯夜战一针一线刺绣出来的心血,那是包含了对另一半爱的体温的,两者相差甚大,不可同日而语。
魏颉笑着调侃说差不多得了,再也不跟你聊了,你这人忒也不会聊天,张口闭口都是你的明哥哥,你这样,让我这种连伴侣都没有的人听着得多嫉妒、多酸呐!成心的吧你,摆明了就是想让我羡慕死你们啊!
骑在马鞍之上的彩裙姑娘沈笛顿时“嘎嘎”笑了起来,笑声开朗活泛好似鹅叫,整具纤瘦身子都被笑得摇摇晃晃起来,好险没从马上摔坠下来。
终于算是勉强登上了少咸山。
初入天狼府碎肉城的时候已是半夜,魏颉看来是刚才那阵当众舞枪呈威风豪气的劲头还没过,所以即便是到了这个点,仍是半分困意都没有,精神极度亢奋,甚至于说还想找个地方喝点。
毕竟这座名为“碎肉”的巨型军镇城池,对于这名姓魏的年轻人而言,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入城后的一路上,魏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