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旨意”为借口,主动罢战讨和,与北方天烛国签订了极其不平等的条约文书,割让了包括碎肉、止息、广陵在内的六座边关雄城,令无数平民百姓流离失所,沦为异国番邦之人的奴隶。
“自然是荒谬绝伦!”魏颉咬牙切齿的说道,“小皇帝固然昏庸无能,但此事件背后真正可恨的家伙,却是那个‘天下第一狗贼’祁密,若非是那厮用妖言妖语蛊惑了当朝天子,那等匪夷所思的可笑说法焉能成立?”
“是啊,若非有那祁密当权,天子何至于签下那般丧权辱国的割地文书?!”孟钰情绪跟着激动起来,“两年前,得知六座城池被白白割让给了天烛国后,我独斟独饮了一夜,酒醉后胡乱说了一句‘宰相肥而天下瘦’,那句话多半是被天启城中祁密的眼线听去了,从那之后,我在朝中处处受到针对和排挤,官职也是一跌再跌。直到半年前,皇帝为了接迎静净寺前任方丈甘霖禅师的尸骨入宫,大肆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我一纸上书加以谏阻,却因此被祁密抓住了把柄……最终我虽苟了性命,却也被贬官至此,做了这秦淮城里的一个小小七品知县。”
说罢狠狠往嘴巴里灌了一口酒。
魏颉义愤填膺,猛地捶了一下栏杆,怒骂道:“祁密那个猪狗不如的畜牲,当真伤天害理到了极点!”
蓝衣孟颖川低头默然良久,蓦地抬起脑袋,咧嘴而笑道:“古今多少能人异士尚且都怀才不遇,有几个运气不好的甚至连身家性命都丢了,我孟钰不过是遭了贬谪而已,又有什么干系呢?与其待在天启城里处处受人掣肘,还不如官小来得快活自在……君子固穷,当安之、乐之、去之,无怨无悔也!”
说着便高举黄酒酒坛,“来,魏老弟,且饮!”
“好,咱们喝个痛快!”魏颉亦举坛高声叫道。
过不多时,两大坛醇浓厚重的美酒就已见了底。
魏颉兴致不浅,故意不用体内的本命真力震散酒意,就让自己保持着那么一个“醺醺然”的微妙状态。
那个儒士孟颖川却是醉得很厉害,满脸通红,大口喘着粗气。
不知怎的,那名瘦弱书生忽然间挺胸昂首,抡起一条纤细胳膊,“嘭”的一声,大力捶打在了结实的墙壁之上。
魏颉微微讶异,忙问道:“颖川兄,何故如此啊?”
“魏老弟,莫要管我……我要捶碎这座黄鹤楼!”孟钰显然已酩酊大醉,毫不吝惜自身力气,一拳接一拳地猛砸着墙面。
他一介文弱读书人,贯来便是手不能挑、肩不能扛的,未有半分修为在身,纵然打得再费劲儿,也不过是徒劳无功的捶下些许墙皮墙灰罢了。
那两个跟随孟钰一起登楼的年幼儒童,看着主子酒后擂墙那半分不像个读书人的疯狂行径后,无不摇头叹气,更有一名小童摆了张难看的臭脸,低声念叨了一句:“这家伙又醉得不轻……”
儒士孟颖川胡乱捶打了半天墙壁,拳峰肿胀破损,气喘吁吁如老牛耕地,稍微缓了一缓,意气涌上心头,忍不住即兴吟诵起了诗句——
“百尺高楼已捶碎,黄鹤仙人无所依。”
转头看了眼自己带上来的两名侍童,舒朗一笑,接着大声言道:“一州笑我为狂客,稚童往往来相讥。”
魏颉知其醉酒吟诗难能可贵,有意将此诗句留存于世,便御出了袖中的冰塞川、雪满山两柄细小飞剑,小剑挟风舞动,在西面墙壁那朵巨大莲花旁,将孟钰的诗一个字一个字的工整纂刻了上去。
醉眼惺忪的蓝衣儒士孟颖川瞧到魏颉御剑在墙上刻字的那一幕,略微吃了一惊,脚下终于支撑不住,软塌塌的瘫倒在地上,四仰八叉,整个身子摆成了一个“大”字。
面红耳赤的他,目光浑浊地望着黄鹤楼最高层的天花板,补齐了余下的两句——
作诗调我惊逸才,飞剑弄舞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