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出一种区域分割的态势,铜钱与铁钱的使用有着严格的地域限制,这也是朝廷货币制度复杂性的又一重要表现。早在五代十国时期,江南、四川等地政权就已铸行铁钱,目的在于控制本地区的金、银、铜钱等财货,免致外流。
之后朝廷陆续平定各割据政权后,在境内大部分地区使用铜钱,只有四川地区由于铜价昂贵,朝廷无力增铸,继续使用铁钱,因此开朝前期的铁钱流通仅限于四川。其后,由于对西夏用兵,军费开支浩大,为了满足财政需要,朝廷先后在北方的晋州今山西省临汾市等地铸造小品铁钱及当十大铁钱,甚至还在南方江今江西省九江市、池今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饶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等州铸造铁钱,输往陕西以充军费,因而铁钱流通区域遂扩大到陕西、河东地区。至此,朝廷的货币流通格局基本固定,铜钱流通区包括开封府、京东西两路、河北路、淮南路、江南东西两路、两浙路、荆湖南北两路、福建路、广南东西两路等十三路,成都府路、梓州路、利州路、夔州路等四路专用铁钱,陕西、河东则铜、铁钱兼用。
太祖即位当年960就开始铸造“宋通元宝”,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开朝初期铸钱数量不大。其后朝廷不断在各地增设钱监,铜钱铸造量也呈上升趋势。到神宗时期,北朝廷的铜钱监已有十七处,熙宁十年1077)的铜钱铸造额为三百七十三万贯,元丰三年1080增至五百零六万贯。哲宗即位后,裁撒了许多钱监,铜钱岁铸额有所下降,元佑六年1091岁铸铜钱二百七十五万贯。
朝廷小品铜钱用料为每千钱用铜三斤十两,铅一斤八两,锡八两,成钱重五斤,唯建州监增铜五两,减铅五两。到目前为止这个比例得到了较为严格的执行,因而小品钱成色足,质量优良。但至仁宗时期,西北地区铸币出现了严重问题。当时朝廷为了抵御西夏的进攻,在西北地区集结了大量军队,最多时有三十余万兵力。为解决军需供给,朝廷在西北的河东和陕西铸造流通了大铜钱和铁钱。大铜钱以一当十,而其实际重量只有小品钱的三倍,名实之间存在很大差距。铁钱又分大、小两种,一枚大铁钱相当于十枚小铜钱,官府铸造可获二十多倍的利润,小铁钱与小铜钱名义价格相等,铁贱铜贵,官府也有三倍之利。大铜钱、大小铁钱的名义价格与其实际价值严重不符,造成了西北地区货币的混乱局面。
由于铸钱有厚利可图,所以民间盗铸十分严重,虽死刑不能禁绝。结果质量低劣的钱币流行,大量优良的小品钱却被排挤,退出了流通领域,导致通货膨胀,给军民生活带来了极大困难。于是,朝廷府对西北的货币制度进行了一些调整。嘉祐四年1059将大铜钱由以一当十降为以当二,这样,它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格就基本相符,折二钱也由此定型,并于熙宁以后通行全国,大铁钱也降为以一当二,小铁钱则改为以三当一。经过调整,西北地区的货币制度趋于合理,货币体系维持了较长时期的稳定,这既有助于解决军需问题,也促进了西北商品经济的发展。
随着朝廷采铜能力的提高,铜钱的铸造量有了较大的增加,至神宗元丰时达到顶峰,每年为五百多万贯,是盛唐时期的二十倍。铜钱外流的数目也远超过了唐代,流出的方向首先是北方的辽、金、西夏等少数民族统治地区。这些政权本身开始铸钱的时间晚,且铸造数量少,因而商品流通过程中主要使用宋钱。针对这种情况,朝廷之初设立了所谓的“铜禁“。仁宗庆历元年1041规定,携带一贯以上铜钱出境,为首者就要处死。王安石变法期间,曾于熙宁七年1074一度解除了铜禁,北方沿边州军对铜钱出境只论贯收税。元祐更化后,恢复铜禁。尽管朝廷采取了种种措施,但是铜钱私入北方的情况还是一直存在的。
其次是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铜钱还不断流向海外。大宋居民从海外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