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正式开拓,怎么能妄想处处有通讯塔呢?
这个时候,已是夜晚,我们只好在车子旁边扎营,等明天再循着原路,跋涉出去,到有信号的地方求救吧。
潘曼捡了些枯枝,升起一堆篝火,而我的运气不错,猎杀到一头豪兔,我们在火堆旁烤肉,喝酒,苦中作乐。
之所以猎杀豪兔,是我们的物资,已经快耗尽呢,所以必须尽量节省食物。
我们喝了很多酒,可能是酒精的缘故吧,我鼓起勇气,向潘曼小姐,说出我早就喜欢上她的心里话,没想到,潘曼小姐娇羞的对我表示,她早看出来了,一直在等着我的表白。
啊,难道这就是有一失,必有一得吗?
我欢喜的抱住满脸红晕的潘曼,吻了上去,我们在这浪漫之夜……(下面省略一万字)。
叶涛看的不仅皱眉,因为这货把那浪漫之事,描写的太详细,难道一千五百年前,圣灵星流行这种笔法?这么描写,会让他这本书畅销吗?
呵呵,这货为了销量,也是拼了。
可问题是,他究竟是个冒险学者呢,还是位畅销书作者呢?
也是个不靠谱的家伙。
叶涛略过描写夸张的浪漫篇章,继续往下看:
天亮的时候,我醒了,一从天鹅绒睡袋爬出来,便惊醒了潘曼小姐,她也钻出睡袋,啊,明媚的阳光,透过枝叶缝隙,照射在了她明艳动人的身上,昨晚浪漫之后,她竟然没穿任何衣服,便幸福的睡着了。
当时就看的我眼睛直了,我忍不住扑上去,把她拥入了怀中,又吻了上去……(以下略去一万字)。
叶涛看的苦笑不得,你奶奶的这究竟是游记,还是圈圈叉叉之旅?
这本书要是在地球,绝对是被禁。
他又略过去,直接看后面的内容:
吃过早餐,我和潘曼小姐商量了一下,感觉出去求救,耗时破久,还不如直接跋涉前进,我们有枪,有炸弹,怕什么,反正在这片森林遇到的野兽,看上去都没什么大的威胁,不像外面人说的那么夸张。
于是,我们背好行囊,结伴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