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火星四溅,发出清脆的声响。
紧接着,对手在剑身互相刮蹭时,将他的强剑身推到温特斯剑梢处。又猛一发力,将温特斯的剑身向下压。
强剑身对弱剑身在力矩上拥有天然优势,温特斯根本没法在力量上有效对抗,他的剑身被压低,剑尖脱离对手,指向地面。
与此同时,对手拧转长剑,用剑格挡住温特斯可能的挥砍路线,不给温特斯变招的机会。
除此之外,对手只做了一件事。
他轻轻活动手腕,保持他的剑尖指向温特斯的腹部。
下一个瞬间,温特斯自己撞了上来。
哨响!
又是雷鸣般的掌声和喝彩,因为又是一回合精彩的表演,还是不到两秒钟。
一次呼吸间就决出胜负。
对手看似轻轻松松命中温特斯的躯干得到两分,可是又有几人知道这其中的战术博弈呢?
温特斯指了指训练甲上被戳到的位置,快步走回等待区。
比分变成17:17,平。
主裁判和对手四目对视,两人都无奈地摇摇头。
朝夕相处六年,两人都看出温特斯的烈火性子又涌上来了。
这种状态下的温特斯和平日里完全是两个人,他已经不再是平时那个温和、随性、总是想打哈欠的蒙塔涅先生。
他现在既没有理智,心态也已经接近崩坏。
但是比赛还得继续。
当二人回到等待区时,对手开始认真思考一个问题:“要不要让温特斯一次……毕竟可能是最后一次比试了。”
又是一个新回合,温特斯进入场地时就保持着“怒式”。
怒式是一种蓄能的架势,正如收回拳头能更有力的打出去,剑术也是一样。
剑手会将剑柄收到肩部,高举长剑,随时发动自上而下的劈砍。
怒式劈砍力量惊人,挥砍行程长,但是攻击的意图和方向实在太过明显。
此时此刻,温特斯的脑海已经被一个念头所占据:“进攻。”
双方已经战平,体力、技术和耐心,温特斯都不如对手。他想赢,就必须靠大胆无畏的进攻——至少他是这样说服他自己的,而且还有真的有几分道理。
当大家都觉得某人失去理智时,他其实也有能说服自己的歪理,或许还很有说服力。
进攻的想法本身没错。
但是温特斯没能意识到,他想要进攻的意图明显到无法让人假装看不见。
下一秒,对手也摆出了怒式。
两人又一次如同照镜子,动作完全一致,面对面地站着。
温特斯明白了对方的想法,[怒式]是他们初识时,温特斯手把手交给对方的架势。
六年来的剑术课,两人每次也都是先配合联系怒式的几个剑招。
是的,温特斯自幼练习内德长剑术,而对方六年前才入门。
不过现在,站在他对面的朋友已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对方摆出怒式,就是在告诉他:他可以选择一记平刺拿三分,因为直刺永远比大力挥砍快——这点还是温特斯告诉对方的。
他在让分。
温特斯的对手、同学兼最亲密的朋友,想要让他赢一次。
不过温特斯突然就没有那么强烈的胜利欲望了,倒不是他生了气。相反,他的理智在逐渐恢复。
这是两人最后一次在剑术课上较量,甚至有可能是最后一次比试。
因为所谓毕业,就是朝夕相处的伙伴意识到以后可能再也不会相见。
输赢,无所谓啦,温特斯突然不在乎了。
所以这一回合,两人没玩什么花样。
对手凭借更强的力量强行打开中线,一记直刺,命中。
这是意料之中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