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游医比身材高大的约瑟普矮半个头,体型更是没法儿比。
不过他脾气很倔强,绝不开口认错。双手插在裤兜里,眼睛望着天空,一言不发。
心里已经在想着药箱里还有多少伤药,一旦挨了揍,该怎么自救,快速治疗。
这是到了魔族的大城市,奥匈联合王国的首都,为了避免麻烦,过于引人注目,阿花和小梅都被兰迪劝到了宠物空间里。
否则如果阿花在的话,一定和游医有共同语言。
当年阿花在龙窟,就躲进了宠物空间。敌人过于强大,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游医此时也决定做一个俊杰,没敢接约瑟普的白手套,绝口不提口决斗的事。
丽莎倒是不愿意心上人跟人打架,“约瑟普,别理那个下等人了,没得脏了你的手,你还没跟我说你为什么一定要走呢。
答应我,为了我,留在维也纳好么?”
约瑟普看游医虽然没有认错,但已经认怂,蔑视地笑了笑,回到丽莎身边。
“亲爱的,连那个庸医都看出我是小白脸,我自己能没有感觉么?”
听到“庸医”两个字,游医又是神经质地一颤抖,张口欲争辩,看了看约瑟夫高大的背影,到了嗓子眼的话没说出来。
不过看向约瑟普的眼神充满了怨愤,两手紧攥,蓝色的眼睛突然悄悄变成了暗红色,两侧的头皮也有点发痒。
不远处约瑟夫的话接着飘来,“你是高贵的贵族小姐,我不过是个戴勒姆奔驰公司的试车员,咱们的身份差距过于巨大。
热烈的爱情不能弥补阶级的鸿沟,我要向你求婚,你父亲不会答应的。”
“原来这个帅哥不是有钱人,这豪车是他的工作用车。
不过,帅就是正义。穷小子奋斗成功,逆袭白富美,更令人激动啊。
二斤哥你家要不这么有钱多好,你要是流落街头,我愿意包养你,跟你一起过苦日子,啊,好浪漫啊。”
天下热恋中的女人想法都差不多,丽莎的回答和小桂子的话大同小异。
“我亲爱的约瑟普,我不在意的。我父亲不同意,我就跟你私奔。”
“可是我不愿意啊。我参加击剑俱乐部,成了高级剑师。参加高级的交谊舞会,在贵族的圈子里结识了不少精英,都是你给的零花钱。
人家背地里说我吃软饭我不在意,可是我深深地爱着你,要你跟我过苦日子,那是绝对不行的。”
约瑟普面向多瑙河,背着手。阵风袭来,把他的头发吹乱,一绺挡住了眼睛。
约瑟普一甩头,帅气浑然天成。女友丽莎一脸迷醉,连不远处的小桂子都看得痴了,耳根泛红。
“我出身克罗地亚的贫苦农村,自小的心愿,就是摆脱酒亲的控制,到大城市来。
大城市有我向往的更多的钱、不上锁的碗橱、厚实的背带工装和腰身束得很细的姑娘。
光明神保佑,到了维也纳,这一切我都得到了。
我如愿地成为了中级枪械师,每天能吃饱了,获得了击剑比赛的银牌,最重要的,是遇到了我今生的挚爱。
自从咱们在多瑙河畔这里相遇,在维也纳这一年,是我今生最幸福的一年,这一切都是你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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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发誓,要成为一个伟大的人,架着五彩祥云来娶你。
如今这个机会来了。弗朗茨陛下要组建统治克罗地亚附庸的义勇军,我已经报名了。作为高级剑师,获得了第二十五团团长的任命。
以我的天赋和能力,现在有了兵权,荣归故里,我可不想当陛下的顺民。
我要整合故乡和附近所有的斯拉夫人,建立一个强大的势力,让我们不再是依附于魔族的二等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