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是穿越了?”
秦恒躺在坚硬的地板上,愣愣的看着天花板。
随后,脸上露出了难以掩饰的不可思议之色!
穿越过来前,他是个小有身家的富豪!
随着年龄和财富的增长,他注重养生,医疗保养,捐献祈福,造福一方……
但金钱和科技终究抵挡不住岁月的侵袭,108岁那年,他终于扛不住了。
医生给他换上了各种新器官都没用!
因为头还在,技术没有达到换脑子的地步。
在临死前,他捐献出了自己绝大部分的身家给国家。
连身体都捐献了……
只为跟上苍祈求一次轮回的机会。
当最后的大恐怖降临时,他挣扎着,他恐惧着……
人死后……
究竟去哪?
天堂?
地狱?
没有人知道……
再多财富又如何,长得再帅又如何?
终究黄土一杯……
百年之后……
谁又能想起我……
这是他最后的执念……
前一瞬间,他努力呼吸着生命中的最后一口气……
可现在……
他躺在了一间屋子里的地板上,呼吸很顺畅。
他竟然真的穿越了……
能重活一次,真好!
丝……
好疼……
因为心情激动,即便他已经很沉稳了,脸上还是浮现出了笑容。
结果,牵扯到了脸上的肌肉,秦恒感觉到了火辣辣的疼。
痛感袭来,他这才发现如今的这具身体很糟糕。
浑身上下都疼!
仔细打量四周,这才发现,
他所在的地方,也不是个好地方,而是一间到处发霉的石头房子。
这究竟怎么回事?
秦恒稍微一回想,瞬间各种信息在脑海翻江倒海……
过了好一会,秦恒这才消化了这身体的原主人记忆。
原来这具身体的倒霉蛋,同样叫秦恒。
从小无父无母!
他所在的地方叫王家镇,整个镇子都姓王。
而这个倒霉蛋秦恒从小逃避饥荒,流落在此。
被一位年轻能干的寡妇好心收留做了干儿子。
家里并不富裕,属于勉强填饱肚子的家境。
可没过几年,这位寡妇就因为操劳过度,患病离世了。
还在少年时的秦恒陷入困境,被坏人盯上,胁迫着加入了一个混混帮派中。
逍遥帮!
逍遥帮的驻地在王家镇不远的王家岭上,这帮人整天游手好闲,跟着帮派里的人去镇上或村子里偷鸡摸狗,欺压百姓。
用前世的话来说,逍遥帮就是一群十足的地痞流氓。
但昨天,这个倒霉蛋秦恒却做了一件傻事。
一件天大的傻事!
一件足以令他有性命之忧的蠢事!
他把逍遥帮主昨天在官道抓获的一个漂亮女子给放了。
那个漂亮女子正是王家镇,镇长的女儿,王思香。
若是带着对方跑回了王家镇,还没事。
可问题是,这个鬼迷了心窍的小子,没带人跑掉。
两人都被抓了回来!
秦恒毫无意外的被毒打了一顿!
若不是今晚那逍遥帮主想要强行跟王思香拜堂,估计今天就能要了他的小命。
良辰喜事,不宜见血!
正是这个风俗救了秦恒一命!
但秦恒被毒打得不轻啊,大半天又是滴水未进。
估计就此挂了,这才让现在的秦恒穿越了过来。
而明天,逍遥帮主就要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