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蜜桃那首,给了英华娱乐在卖,还没发布呢。
现在蓝月薇新专辑里,就率先发布了歌词相似度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水蜜桃》,这不明摆着抄袭吗?而且这首歌,当时是花小满谱曲,也被对方借用了大部分谱曲,只是往里面加入了一些高音和摇滚风。
给花小满的感觉就是,蓝月薇只知道摇滚,根本唱不出蜜桃的甜蜜!
她这首水蜜桃,愣是把那种甜蜜的感觉,用几句高音给破了,而且甜酒喝上头的奇葩感觉。
这是蓝月薇自己水平不行,不适合这首歌,那是她的问题,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她抄袭了花小满的歌!而且专辑都出来了。
花小满也不给张秋良打电话了,电话直接拨到英姐的第一经纪人邱琳那里。向她反馈,以及询问情况,顺便提出:
“如果英华无法解决这件事,我们的合约也该结束了,你们违约在先,该赔付我的一分都不能少。”
邱琳还不知道这事儿,她让花小满先别生气,等她们的消息回复。
毕竟邱琳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刘英,公司里的事情,也没那么面面俱到。
等花小满到家,卖完饼回去。张秋良的电话也打过来,跟她解释起来:
“花小满啊,这个你误会了,对方不是盗版,她是花了二十五万,买了你的《蜜桃》这首歌的词曲,之后又自己改编创作,改得更适合歌手蓝月薇。
我知道,你跟蓝月薇之间可能有点误会,但是咱们在商言商,这首《蜜桃》,你写的很有感觉,我们也是希望给你卖个好价钱,但是我们英华公司的人都没合适的,她们又肯出钱、又肯自己改编,而且词曲分成也不会少了你的。”
“你在说什么鬼话?”花小满直接暴怒:
“你应该知道,我的歌,我最讨厌被人改动,如果改了,必须跟我知会,你们做到了吗?我还说过,我的歌卖给谁,我必须知道,必须知道这个人适不适合。
蓝月薇不适合我的《蜜桃》,现在给我改的乌烟瘴气、面目全非,这就是你们的合作态度?你确定不是对方花钱公关?
还有最可笑的一点,你说我的词曲卖给对方,那我买的cd,词曲一栏,为什么写的蓝月薇?
虽说写的这么恶心,我也不允许她打我的名字,但基本的态度呢?张秋良,你还能诚心跟我合作吗?还是说我直接找律师跟你们谈?”<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