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寻找凶手,你突然来了个大家不别猜了,别找了,他就是凶手。
为何是凶手,主角是如何发现的,没有....不好意思,没有。
所有的一切解释都在第二部,此等叙述手法,严格意义上是有问题的,按照常理最起码要在第一部分铺垫一下的。
当时皮尔森看的时候,心中对陈天弘的怀疑更大了,直至看完第二部,他才明白为啥没有在第一部交代,因为第二部的内容,直接横跨了三十年,故事背景从英格兰的伦敦,转移到了北美大陆的荒漠。
并且用长达五章的内容,以客观冷静的第三人称向他讲述了凶手杀人的动机,直至最后两章才揭开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
《血字的研究》里的案件没有东方快车谋杀案来的跌宕起伏,震撼人心,但通过书中多达数十个叙事者的视角,彻底树立起主角福尔摩斯的形象,让皮尔森牢牢记住了这个人物,印象要比波洛来的更为深刻。
除了这些之外,还调侃了19世纪末的英格兰警察,把当时政府中一些官员明争暗斗,追名逐利的心理和当时社会上趋炎附势的现象描写的淋漓尽致,这就是《血字的研究》在前世文学史上饱受争议的原因。
甚至皮尔森看到这些段落的时候,都有感觉被内涵到,要知道他的祖父辈存在那个年代,还是上层贵族阶级,在家族史的记载中,的确存在一些书中所描绘的现象,并且还都参与过。
好在当今社会英格兰国家归属西方,思想比较开放,写这些内容没事,不然陈天弘就要被请进伦敦警察局喝茶了,莱特局长说不准还会动私刑。
......
“上帝啊!难道这孩子真的是天选之子嘛!是受到您眷顾的孩子,可为什么不将他放在信奉您的英格兰那....”
回想完的皮尔森放下了手中的稿件,他看向窗外的天空,脸上挂着深深的遗憾,随即,他仿佛又下定了决心,摇响了书桌上的管家铃。
应声走进来一位年龄和皮尔森差不多大小的老人,区别在于老人身上衣服是老式的管家服。
“德里克,我昨晚安排的事情都办妥了嘛?”
皮尔森的问话中带着威严,透着一股贵族的高傲气质。
“侯爵大人,已经安排妥了,威廉一大早就去接那位尊贵的客人了,刚他发来消息,大约再有半个小时就可以到了,迎接的礼仪还有用餐的规格都是按照您的要求来的.....”
德里克低头恭恭敬敬的回道,说话的时候腰躯还半躬着。
他才是皮尔森的老管家,负责这栋豪宅里所有的事情,威廉姆斯真就只是个司机。
“嗯,用餐的规格更改一下,规模再大些,加些华夏菜进来,还有让威廉提前通知,我也要到门口接下弘文,就这样,你先下去吧。”
皮尔森如此交代着。
他的话让德里克惊讶的抬起了头,随即又连忙低下头,这个动作太失礼了。
用餐规格更改倒没什么,但您侯爵大人亲自迎接,是不是有点过了,他是知道客人身份的,不就一个有些知名度的年轻作家嘛,至于用这么高的礼仪嘛!
说实话,前两天让威廉姆斯开那辆劳斯泰斯时,德里克都不是很认可。
奈何心里虽这么想,却是不敢反驳的,他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应下,去安排。
在德里克离开后,皮尔森喃喃自语道:“希望能成功吧!”
......
郊区,宽广的大马路上,司机威廉姆斯接到了德里克的电话,在得知消息后,他犹豫了下,对坐在后座闭目养神的陈天弘提醒了一句。
“陈先生,等下侯爵大人会亲自到庄园门口迎接您。”
“哦....知道了!”
陈天弘眼皮都没抬一下,淡淡的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