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三人外,就剩陈天弘没有拿出诗歌了。
所有人的目光投向了陈天弘。
“戴里克先生,这是我写的诗歌!烦请点评下。”
陈天弘早就写好了。
他面带笑容客客气气的递给戴里克,心里却也不爽,这自然是受到刚刚点评的影响。
“这首诗歌,我看你怎么挑毛病,如果你真敢恶意挑刺,那就别怪我不讲武德,祭出你们国家的弗罗斯特了。”
这是陈天弘此刻心里的想法。
至于弗罗斯特,全名叫罗伯特弗罗斯特,在前世的美利坚被称之为“文学中的桂冠诗人”,他著名的诗歌有很多,被大中华所喜欢的就是那首《未选择的路》了。
戴里克接过写有诗歌的纸张,他早就想看这个年轻人写的诗了。
往纸张上看了一眼,那熟悉的英文字母让戴里克恍惚了一下。
他没想到陈天弘竟然是用英文写的,刚刚其他人用的可都是中文。
正常来说,用各自本国语言写诗才能写到最好,很少有诗人写诗选择用他国语言的,即便你在精通他国语言,但总比不过母语。
“这个年轻人,有点装啊!要是你真写不好,那我也就不客气了。”
戴里克的小心思开始活动.....
在戴里克看诗的时候,任昌松他们也很关注陈天弘写的是什么诗,好不好。
到没有人质疑陈天弘,毕竟这个年轻人的诗,他们都看过,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而且任昌松已经计划好了,但凡一会戴里克还敢挑陈天弘的刺,他直接就让老张老谷下场做诗。
......
“life,thandlightofftiandtiaga
frivolotireless.”
这是映入戴里克眼里的前两句,是题记,并不是正文。
“有点意思,生命,一次又一次轻薄过,轻狂,不知疲倦的...”
用西方的话叫很直观,用国人的话说叫点名主题,总之很合戴里克的口味。
他接着往下看,这首诗歌比前面其他人写的都要长,而且还分好了段落,one,e。
一共五段,很快戴里克就把第一段看完了,意思他看明白了,很明白,是赞美生命的。
“rnastheers....”
这是这一段戴里克最喜欢的一句,意思是我生来要如同璀璨的夏日之花。
接着看第二段,依然是生命。
“diedasthequietfautunleaves...”
戴里克情不自禁的念道。
意思是我死亡时要如同美丽的秋日落叶,这是第二段最吸引人的一句。
这两段看完,戴里克的身板就坐直了,好诗!
直面生命和死亡,特别是选的英语短词很讲究,意味深远,既有个人的情怀,也有哲学感。
继续往下看,第三段,这一段说的是爱情了,也可以理解为是爱,因为那个单词叫“love”。
倒没有特别惊艳的语句,不过用词同样讲究,读来很舒服,说的是爱情的得失。
接着是第四段,这一段戴里克多看了几遍,第一遍没有理解,倒不是用词含蓄,而是诗人虚拟勾勒了一个精神世界,这个精神世界是孤独,只有他自己,可以说成延续前面对生命和爱情的思考。
最后就是第五段了,也是诗歌的结尾。
“prajnaraita,onasonas;
lifebeersanddeathlikeautunleaves;
alcareauhathas。”
第一句好理解,代表着智慧...
第二句也很好理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