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派想要达到类似的实力,则只需要几年的时间。
而对混沌全知之主来说,只要有充足的污秽理智和禁忌知识,祂甚至能在一天之内帮助常人达到这样的地步。
再夸张一点,如果一个人敢不吝惜自己生命的话。
他可以不断的去尝试目睹不可名状之物,陷入疯狂、被抽取污秽理智,再去目睹、被抽取。
循环往复,直到获得足够的实力。
当然在经历过这样的过程后,所残存下来的那个存在,是否还是原先那个人,这倒是一个未知数。
但最起码,这是一种获得力量的途径,不是吗?
倘若混沌之主的教义真正传播开来,会这样做的人或许不多,但肯定是会有的。
这种堪比开挂的提升速度,才是安乐真正的优势。
正像是安乐曾经的同事陈夜所想的那样,混沌全知之主的存在,就相当于一个小说里主角才会拥有的金手指。
每个信奉祂的人都能因为祂的存在,而快速的提升实力。
而安乐则是在每个用户使用“金手指”的时候,抽取一些微不足道的中间费用而已。
也就比他们赚得稍微多了一点点。
这不就是妥妥的双赢吗?
在影星影月那个小村庄的布置是一种尝试,让林瑾成为自己的代行人,在废都贫民区传播教义,同样也是一种尝试。
所谓尝试,就是既有失败的风险,也有成功的可能性。
安乐对这一点,还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让他自己去大费周章,挨个挨个的传教,显然是不现实的。
而在废弃都市,他唯一可以稍微信任的,也就只有林瑾了。
恰好安乐很清楚,单方面的付出注定不会长久,就连林瑾自己都会觉得受之有愧。
久而久之,他们的关系,就会变得相当别扭。
所以,这件事让她来办再合适不过。
唯一的问题就在于——林瑾太弱了。
虽然她有一些实用枪械和简单战斗的能力,但那都是相对于普通人来说的。
倘若让她真的在贫民区里独自行动,怕是要不了半天就被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了。
而且身为代行人的话,总得拿出些能让人信服的实力来,最不济还可以……以德服人!
“伸手。”
安乐说道。
没有任何发问,林瑾乖巧的伸出手。
“可能会有点疼,你要忍一忍。”
一滴瑰丽的源血,从安乐指尖渗出、滴落,悄无声息的融入林瑾的身体。
“唔姆……”
伴随鲜血秘力的绽放。林瑾忍不住发出一声嘤咛。
紧接着,她的娇躯开始不断发颤,额头上开始泛出细密的汗珠,剧烈的疼痛一阵一阵的袭击着她的神经。
这是源血在改造林瑾的身体。
在圣血裔中,这种方式也可称之为——初拥。
只是安乐没有向她传输任何和圣血裔相关的知识而已。
三分钟后。
林瑾的体表渐渐渗出灰黑色的粘稠物质,带着浓郁的臭味,这是她体内长期积攒下来的杂质。
大概半个钟头过去,这种杂质析出的过程才终于停止。
珍惜时间的安乐,自然没有一直盯着林瑾去看,而是默默拿出《废都调查手册》翻看起来。
见林瑾的蜕变初步完成,他便再次伸出手。
这一次渗出的血液,则是暗金色的。
这是——龙血!
“呜!”
与血液接触的瞬间,林瑾立刻发出一声哀鸣。
和之前冰冷的源血不同,这滴血液简直像是炽热的岩浆,并且瞬间将这份热量传递进她的体内。
“浴室在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