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的路上,石榴又感慨“不过刚刚那位公子长的确实英俊,也不知道有没有婚配。”
孙菱歌没说话,她也在想刚刚那个人。
她都没细看那人的样貌,只知道他很高,很高。
新京女子多爱温柔书生,孙菱歌却不是,她父亲就是个书生,真正的百无一用是书生的书生,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性格懦弱的很,也护不住妻女,若是他稍微有点担当,孙菱歌也不用被梁氏拿捏成这样。
比起文绉绉的书生,她更喜欢武将。
宴会结束后,孙菱歌跟着梁氏回去,她到底没见到那位王爷,说来也是,王爷身份尊贵,能和他见面的女子自然是身份尊贵,容貌上乘的,哪里就轮到她了。
不过,她也不遗憾,至少她见到了另外一个人。
梁氏和孙菱芳还在抱怨没有见到王爷的事情,孙菱歌的思绪却已经飘的很远了。
孙菱歌还以为再也见不到那人了,谁知道第二天,石榴便将那披风拿了进来。
孙菱歌十分意外,心中有有点隐秘欣喜蔓延开来“哪里来的?”
石榴关上门,小声道“奴婢今天出门,一个小厮送来的,说三天后来取。”
孙菱歌满心的欢喜,她也不是个傻白甜,在婶娘手下讨生活,她还是有点心计的,女子本就命苦,她如今已经二十岁,若是自己不能抓住这次机会,由着婶娘做主,她不会嫁个好人家的。
披风里还包了一团金丝线,孙菱歌认认真真的开始补了起来,这三天,她没有出门,补好衣服后,又叠的方方正正,等到第三天,交给了石榴,石榴在后门后面的巷子里,遇到了来送衣服的小厮,小厮并没有当着面检查,只说,这份情他们家爷记得了。
石榴将这话告诉了孙菱歌,孙菱歌多少有点失望。
时间一天天过去,这期间,梁氏又给孙菱歌介绍了两个人,一个是穷酸的秀才,家里有一个老母,每年的考试都要参加却一直不中,整日的说一些酸文烂词,家里穷的叮当响,靠着老母亲的针线活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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