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内安宁但不繁荣,季灵筠住了三天都没见到林溪岑,她耐着性子继续等待。
宁安城地势高,花期也比夏城要晚些,小宅院里满是盛绽的绣球花,小花团团簇簇,聚拢在一处,似一颗颗圆滚的绣球,蓝紫相接的鲜亮色泽映得整座院子都秀美起来。
季灵筠穿一身黑色旗袍,外面披了件蓝紫色流苏披肩,站在花丛之中,一时竟分不出是人更美还是花更美。
林溪岑就是在这时候踏进来的,他调整好了心情,看上去无比精神,再加上本就出众的容貌和气质,一下子落入了季灵筠的眼底心里。
“林溪岑?”季灵筠叫他的名字,手中折扇似翻飞的蝶轻舞,扬起额角处一株细碎的卷发,只一眼,便带了百般风情,勾魂摄魄。
隔了一世,两人再次过招,林溪岑占了先机,他漫不经心地夸赞“传闻不如见面,季小姐比想象中还要美丽百倍。”
美丽是一个女人最锋利的武器,季灵筠最擅长把握这一点,脸上挂起得体的笑,嘴角梨涡明显,成熟女人的风韵和少女的清秀,这两种大相径庭的气质在她身上融合得恰到好处。
“过奖,林溪岑,我这次来宁安城,是想来游玩几天,对了,有一封顾司南给你的信。”说完这话,她低声唤了自己的女佣把信拿出来。
顾司南老早就打过招呼了,不然林溪岑也不会为她安排住所,他看完了信,信里面顾司南称季灵筠为知交好友,要他帮忙照拂一二。
“知交好友?”林溪岑品味着这四个字,吐出一口烟气,他的笑意很淡,淡似天光。
信里说他们认识不足一月,字里行间存了恋慕之意,不像是知交好友,更像是西方所说的追求之意。
“顾先生是有趣又和善的人。”季灵筠赞许道,说着她便伸出手去,“能认识这样一位朋友,再通过他认识你,是我的荣幸。”
友好的握手是拉近距离的第一步。
林溪岑抱胸看了她好一会儿,似在上上下下打量,又仿佛在看一个无比熟识的人。
白皙细嫩的手在空中停了很久,才被林溪岑握住,他只握住她的指尖,一触及离,算是最疏远的一种握手方式。
即便疏远,她身上的袅袅香气还是侵入鼻腔,淡而芬芳的花香,应当是几种香粉混杂着,叫人入鼻不忘。
季灵筠盯着他看,面前的这个人是实实在在的,又是可触而不可及的,他的眉峰轻挑,带了两分淡漠,全然不似普通男人那样殷勤。
这样也好,足够有挑战性。
“这座城看上去颇为宁静,但是我总觉得心下不安,幸好这里有你这样一位还算熟识的朋友,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她笑靥如花,话里却是满满的信息和暗示。
“季小姐说这话,我差点都以为你在宁安城住过几年了。”林溪岑抽烟抽得很凶,几句话的功夫他已经抽完了一根烟,那烟是很便宜的,带着劣质的味道。
季灵筠捏着折扇的手紧了紧,红润的指节里泛出浅淡的青白色“说笑了,这里偏僻,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加喜欢夏城。”
简单的交锋与试探过后,林溪岑带着她去吃午饭。
宁安城的食物比起夏城就没那么精致了,林溪岑又是个大喇喇的军人,带着季灵筠去路边的小馆子吃饭,小馆子总是邋遢一些,店面破旧,桌椅上总有擦不干净的油渍和陈年老垢,正是中午,小馆子挤满了穿着粗布褂子吃饭的穷人。
季灵筠还没挤进去,就先被一个妇人重重地撞了一下,疼得手臂发麻,她穿着高跟鞋,差点踩不稳,还是拉住了林溪岑的手臂才勉强保持平衡。
林溪岑回身,眼皮掀了掀。
“冒犯了。”季灵筠急急放开他的手臂,“刚刚没太站稳。”
那妇人也是个老实厚道的,解释道“确实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