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很高的,站得笔直,沐浴着微雨,不显狼狈,灰蓝色皮带泛着水泽,衬衣被打湿一些,劲瘦的腰身若隐若现,男性气息明显。手掌宽大温和,落在她的发顶,显得有些亲近,她往后退了一小步,林溪岑的手自然落下去,两人间隔着一米的距离。
“那你打算怎么处理林清风?”她微微抬头问道,这一次打晕林清风,她本意是把他的谋划如数奉还、不留后患,可林溪岑的出现,打破了她的计划。
少女的眼底藏着戾气,看向他的时候,隐隐含了期待。
“全须全尾地送回去。”林溪岑平静道,他的处境,他的立场,能做的也只有这些,现在对林清风下手为时过早。
她捏紧了手,后背绷直,喉头都干涩起来“我打晕了他,他之后会变本加厉地报复我吧。”
“原来你是怕这个啊?”林溪岑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偏又挑眉一笑,话里带了几分玩味,“我倒是没想到,小糖心还怕这个。”
“当然是怕的。”她语气软糯温和,带了轻轻的叹息,说话的时候垂下眼,盯着他脚上的军靴瞧,靴子防水依然干净,跟她沾了泥水的白绣鞋一比,有种说不出的安全和稳重。
林溪岑看着她瘦弱的薄肩,心头升起怜惜,手指动了动,想安慰几句,终归还是按捺住“有事叫吱吱去找我,它很聪明的。”
悦糖心没回答,自顾自走了,林清风跟自己之间的恩怨可不是能轻易化解的,只能是你死我亡。
从林溪岑的口风来看,似乎对林清风没有敌意,那她能做的,要么就是挑起两人间的敌意兄弟残杀,要么就是靠自己,化解一次次危机。
很显然,前者要舒服不少,还能给林溪岑添堵。
外套宽大,袖子自然垂下几乎到她大腿中部,随着走动,时不时打在她的腿上,隔着硬邦邦的布料,她敏锐地感觉到两侧的重量不一样。
小手通过布料内侧摸了摸口袋,那形状,隐约是,一把枪!
她心头微跳,抿紧了唇,不确定身后的人是不是还盯着自己看,她竭力走得稳当又平静,一直到拐过个弯,才穿好宽大的军服,小手伸进口袋里,熟悉的触感,她的心忍不住狂跳,冲天的喜悦溢上了脸颊,握着枪的小手忍不住发颤。
这是,林溪岑的枪,忘在了军服里。
那她可以把枪藏起来据为己有,这么想着,她面颊发烫,只当是自己喜悦过了头,招手叫了辆黄包车回家。
高秋娘和悦冬生正急得团团转,见到女儿回来,二话不说紧紧抱住,眼泪都克制不住“糖心,你去哪儿了!”
“我去警备厅了,这不是你们不见了嘛,我想再多找找。”她笑道。
“你这衣裳,”高秋娘发现了不对,她身上的分明是军服,哪里是一般人有的。
“这是五少爷的,他看我淋了雨,又匆匆忙忙的,这才借我挡雨。”
扯谎糊弄过去,用木桶泡过了热水澡,她就钻进了房间,关好房门,把手枪放在面前细细地端详,这是新式的勃朗宁,小巧好用,算是自己最擅长的类型,子弹也不少,十发,足够她用了。
吱吱也清洗过,跟她一起缩在被子里,见她眼睛发亮,看枪跟看金子似的,问道“这枪是不是能换很多很多小鱼干?”
“嗯,是很值钱,但是枪属于军火,不能随意买卖,不然会有麻烦上门。”
“那不是没用了。”吱吱嫌弃地把枪往外推了推。
“那要是能卖,你打算留下来据为己有?”她从话头里听出了不对劲。
“有便宜不占大笨蛋,尤其这是林溪岑的便宜,更是不占白不占。”吱吱理直气壮。
“深得我心。”悦糖心捂着嘴笑,抱起吱吱猛亲了两口,格外满意,瞧,猫儿养得久了,还是会偏着自己的,总算是有点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