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往往会消失,转而变成仰慕!
李建文已经有了这种心思,只是刚才的带头大哥,现在还没能那么快放下身段,还得矜持一下。
但对于林启山就没这种心思了。
因为他从来没把在场这些人,当做对手看待过。
无非就是一群小年轻争风吃醋,叔叔给你们展示两下手腕就得了,别跟我在那犟,没一点用!
如果他们愿意舔,他也是来者不拒。朋友没人嫌少,舔狗更不嫌多,燕京是个好玩的地方,上上下下的朋友都有了,路才好走。
所以林启山的态度,依然是那个爽朗大气,风度翩翩的公子哥。
在陈怡曼眼里,他所展现出来的行为个性鲜明。
社交手腕在细腻心思中轻松玩转。
甚至有点爸爸父辈给的沉稳从容,但又不失风趣幽默。相处越久,对他的感官就越好,感觉其他男生比起来,差距越来越大了。
当一个女人对男人产生佩服的时候,也基本上是着迷的前兆了,只要男人不搞什么颠覆观感的骚操作,好好培养下来,十拿九稳!
对于林启山这更是日常基操,他甚至都没刻意去跟陈怡曼交流什么,只管跟身边的朋友聊天,玩骰子,玩游戏。
但是他带来的那种情绪,却很好的影响着陈怡曼,偶尔跟她互动一下,玩游戏打一下她手心,然后又趁机抓她的手玩,都自然发生了。
因为在这种娱乐夜场里面,男女之间的情绪前提已经建立,大胆的肢体接触,往往是推动关系上去的最佳时机。
说到底林启山还是老渣男习惯改不掉,遇到好看妹子,即便暂时不想要,但还是想要当备胎养着,以防哪天会有需要。
就这么喝着酒,聊着天。
玩到后面,陈怡曼感觉肚子有些涨,起身想要去洗手间。
林启山见状也放下酒杯:“我送你去吧!”
其她姐妹看到后,就纷纷把起来一半的屁股坐了回去。
有个男生陪着那肯定不需要她们担心喝多了乱跑,而且大家更懂:她们跟去了当电灯泡,指不定大小姐还会生气呢!
林启山就跟陈怡曼来到了走廊,往洗手间方向去。
只是到了门口,她突然拍口袋:“忘带包了!”
“你要纸巾是吗?”
林启山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包特地带的,知道女人上洗手间要用。
陈怡曼就感觉他好细心,这都能预备好。
“谢谢!”
林启山也去放了个水,回来到外面沙发坐等片刻。
女人肯定是要更麻烦一些的,片刻后陈怡曼才重新出现,见到他也过来一起坐下,往后舒服的靠在椅背上。
林启山见状问道:“喝多了?”
“还行。”
“你脸特别红。”他看了看。
她脸蛋隐约透着一股红,冷艳中多了几分娇艳,只是头发挡住了侧脸,林启山就伸手拨开了她一面的头发。
“有吗?”她以为林启山在看她的状态。
不料林启山就飘来句:“有那种淡淡红晕勾人魂的感觉。”
她给这么一说,再发现他们现在的暧昧姿态,心中一抹羞意更浓了。
林启山见她白天大大咧咧,现在跟男人独处却像个害羞的小鹌鹑。
手去轻轻抚了抚她柔顺的头发,见她对这种亲昵接触没有抗拒心理,这时候往往就是亲她毫无阻碍的信号。
“唔!”
陈怡曼被他亲到的眼神在那一刻睁大了,心脏砰砰乱跳,心里头的小鹿像是在撒欢狂奔,她没有主动,但是也没想推开。
渐渐就闭上了眼睛,手轻轻爬上他后背,迎接这种有些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