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最近练琴到了一个瓶颈期,对钢琴开始产生厌恶感了,觉得练琴是一种非常痛苦的事情。
几乎所有人都会经历这个过程,从最初的好奇,到系统地理论学习,然后开始动手练习,会遇到一个看不到任何进展的阶段。
技术不入门的时候,弹奏出来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混乱的,没有成就感,只有无尽的重复再重复,异常的枯燥乏味。
必须坚持练习一段时间才会发生质的变化,那时候手指的灵活性,协调性,对节奏的把握度都好像一下子提高了,这时候勉强可以弹奏出一些简单的钢琴曲,不再是杂乱无章的练习。
这时候练琴的人会出现新极大的成就感,对钢琴的兴趣将会再次起来。之后便又是漫长而枯燥的练习,想要在钢琴上有所造诣,就必须靠个人的努力和一定的天赋。
叶云凡也学过架子鼓,自然知道学习过程中的心理历程。
他一手提着一个镲架跟在洛塔后面,淡淡笑道“你现在不喜欢练习钢琴了?”
洛塔脸沉了下来,沉默几秒后带着一丝丝不解地问道“我为什么要学钢琴啊?太难学了!而且我听利亚说,如果不是从小开始练琴的话,那无论多努力,都达不到很高的成就的。”
“你想做一个毫无气质的山野村姑,还是想做一个受人喜爱的大明星?”叶云凡笑着反问道。
洛塔毫不犹豫地地答道“当然是大明星了。”
她随即又有些泄气地说道“不过普通女孩子想要成为大明星,肯定是要被别人欺负的。”
叶云凡没好气地说道“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想要成为一个大明星,不仅要长得好看,还要有很高的艺术水平,她们能歌善舞,而且至少会几种乐器,言谈举止都是非常讲究的。”
洛塔似乎在思考他的话,一言不发地将鼓放在车后备箱。
叶云凡见她已经在思考,继续说道“你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黑人女孩,除了长得好看一点之外没有任何优势,而我现在让你参加各种培训,就是想培养你的音乐舞蹈相关的才艺,让你成为超脱于常人的女孩,让你光芒四射。那时候,你不仅可以收获足够的财富,也可以有资本选择自己喜欢的男生。”
洛塔轻轻咬着嘴唇,呆呆跟着叶云凡上楼继续搬运架子鼓,思绪却有些飘忽,似乎在回味叶云凡刚刚说的那番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