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兰暂时没有任何反抗之力,但在苏韬的面前,她竟然有种很放松的感觉,对于一个长期拥有危机意识的特工而言,这是一件极不正常的事情,元兰觉得这应该与之前服用过那个让自己深度昏睡半个小时或者更长时间的麻药有关。
“这个枪伤真的太危险了,几乎是贴着心脏射穿,你的运气挺不错。”苏韬开始小心处理元兰胸口的呈圆形疤痕,“不过幸好这是贯穿伤,如果子弹还留在你的身体里面,一般的外科大夫是不敢给你做取出手术的。另外,因为子弹的威力很猛,打穿你这个部位后,出现了灼烧的效果,反而很快控制了出血,这也是你为何带着这个枪伤,还能坚持走了五公里路的缘故。”
元兰见苏韬分析得很正确,困惑道:“谁告诉你的,是唐诗,还是黑金?”
苏韬知道元兰以为这两人跟自己透露了她的伤情,笑着说道:“你别小看我,通过伤痕情况,还原病人受伤的情形,是中医的一项基本功。”
元兰沉声道:“能看出这是个贯穿伤,并不难!你怎么知道,我带伤还走了五公里的路?”
苏韬用刀在伤疤位置比划了一下,耐心地解释道:“如果当时就进行处理的话,伤口的愈合程度会更好一些。你身上伤痕很多,唯有这个地方最为致命。我猜得没错,你平时有吃止疼药的习惯,一旦遇到特殊的天气,比如潮湿的雨天,或者特别炎热的暑天,伤口就会出现瘙痒难耐的感觉。这都与你当时走了差不多五公里路有关!”
元兰沉默下来,因为服用止疼药的事情,是自己的隐私,任何人都不知道。
苏韬拍着胸脯保证道:“虽然是老伤,但你运气不错,遇到了我。我等下会给你开一剂药,你吃半个月左右,就能彻底康复。”
元兰出现在特殊天气出现伤口瘙痒的症状,在西医来说,叫做结缔组织增生,中医认为是气滞血瘀所致,以活血化瘀,通络止痛为治,倒也不算是太难根治的病。
只是元兰性格比较倔强,同时自尊心比较强,没有找医生及时医治,脱下来,成为了老病,所以苏韬也趁机给她一并调理掉。
元兰尽管裸着上半身,但她没有丝毫不适的感觉,这主要是因为苏韬确实给人一种很专注和投入的感觉,这种专业度让元兰感觉不到任何屈辱。这也是因为元兰知道,苏韬是一个出色的医生,否则也难以将自己从植物人状态给唤醒。
其实,苏韬也是强行忍住心中的恶魔。
虽然伤疤纵横,但不得不说元兰的身体极具诱惑力。元兰的身体仿佛是工艺品,每一处都极为恰到好处,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苏韬数次有冲动,想捏一下肌肤,感受一下那惊人的弹性。
当然,苏韬只是想想而已,首先元兰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女人,长期经过训练,用机器来形容她也不为过。其次元兰此刻是自己的病人,如果自己真亵渎了她,可以用禽兽不如来形容。
终于苏韬处理完了她身上的每一道疤痕,然后用纱布将所有伤口仔细绑好,耐心地交代道:“为了保持卫生和清洁,连续三天你都要来找我帮你换纱布。”
元兰皱眉,疑问道:“让其他人帮忙,难道不行吗?”
苏韬摸了摸鼻子,苦笑道:“那也行啊!不过,不一定要我处理得这么完美,无可挑剔。你可以照照镜子,你现在身上的这些绷带,完全就是一个艺术品,不仅外形美观,还很透气,如果换一个人的话,恐怕就无法处理得如此完美了?”
元兰已经穿上了衣服,瞪了苏韬一眼,道:“你放心吧,我们小组的任何一个人,在伤口包扎上都很专业。你把药给我吧,我会让唐诗给我换药!”
苏韬无奈叹了口气,依旧不死心地威胁道:“后期如果绷带换不好的话,我概不负责啊。这种手术,我也只能给你做一次,你流了这么多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