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就像火箭队喵喵的初恋对象的那只雌性喵喵,因为主人破产了,养不起已经习惯奢华生活的精灵,所以只能将其抛弃。
这些精灵已经和人类生活在一起太久了,而且只是被当作宠物饲养,它们的战斗能力十分低下,无法适应野外的生活,也根本生活不下去。
它们只能在大城市这片钢筋混凝土的丛林里,寻找一处栖身之地。
其实每天的早报新闻都会报道,谁谁谁家的肉店的肉铺被偷了,谁谁谁家的面包店的面包抢了…
菜市场、美食街,一切跟食物有关的地方最常见到“流浪儿”们的身影。
李休猜到了对方的身份,顿时兴趣大减,就想要离开。
原因无他,不小心跑进城市里的野生精灵还好,保持了原本野性不说,每天躲避精灵规划局的追捕也间接地锻炼了它们的体能与警觉性,算的上是绝佳的收服对象。
但如果是被抛弃的精灵,它们已经被人类抛弃过一次,想要它们重新信任人类,难度很高,绝对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李休想离开,一方面是流浪精灵对他而言算不上是多好的收服对象,另一方面由于夜色与距离的原因,使得他无法看到那一双双眼睛是什么样的精灵。
鬼斯明显没有这个困扰,黑夜是它战场,比起灼热的白天,此时鬼斯有种如鱼得水般的感觉。
即便距离有点远,它也能清晰的看到正在战斗的精灵。
一方是一只灰色的大耳兔子,两只耳朵不仅大,外形也非常奇特,像是长着三根手指的巨大手臂。
只见它突然弯腰,两只耳朵插在地里,旋即如同螺旋桨般转动起来,一团团泥巴飞射出去。
而它的对手…
躲闪之间,墨绿色的身躯好似轻纱般飘动,它的眼睛就好似脖子上挂着的最大颗的红色宝珠般瑰丽迷人。
不知觉的,鬼斯迷了。
若不是鬼斯脸太黑,近距离的李休绝对能看到鬼斯此时的表情,像极掉入爱河中的小处男一样。
精灵的青春期来的都是这么早吗?
从出生到现在,鬼斯顶多也就才29…天啊!!!
这妥妥的是个小婴儿啊!
当然了,如果放在寿命相对短一些的动物身上,鬼斯进入思春期似乎也是非常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