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不敢吱声,然后等他们都出去了,就凭着这个事,他俩在这方圆几百公里内,绝对吃得开。
在那个崇尚乱七八糟狠人的年代,干了丁凡这种猛人警察,对他们来说绝对是很牛很有挑战性的事。
丁凡只觉得又是一阵推搡和摁着,那些人似乎非得把他的体力耗尽,再好好折磨折磨他,才让最恶心的东西侵犯了他。
当王一手那侵害了无数个女人的龌龊东西碰到了丁凡皮肤时,他只觉得从来没想过的事情终于来了,一秒钟前还自信自己能坚强的信念顿时轰然倒塌,脑子闪过了一个比死还难受的念头
混蛋,混蛋!我还活不活了!
这一刻,他想起了自己住过的那个兼做办公室的库房。
这一刻,他想起了自己挥枪击杀白狼的豪迈!
这一刻,他想起了自己和谷悦在大山深处吃烤肉的悠闲浪漫。
这一刻,他想起了调皮好玩的逗逗,还有那个二胖!
他趴在地上,闻着臭烘烘的味道,潜意识里似乎对这种味道习以为常了,并没有那么反感,只是感觉神经有些懒散,不愿意去感觉自己到底怎样了。
自己的后面,是不是被粗野的捅开了!
是不是在流血,是不是被十几个大老爷们看了个清清楚楚,然后明天就会在看守所内外传开了。
他不敢去感受,不愿意去想,但有个种子却在心里埋下了“刘辉,孙成林,只要我活着走出去,你们今天对我怎么做的,我会加倍换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