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中性词(1 / 2)

万源珠,比南宫一族的宝物源珠多了一个字,是源珠的前身。

在那本《九荒奇闻录》中,曾经介绍过这种传说中的宝物。

上古时期,诸神混战,导致九荒大陆千疮百孔,动荡不安。诸神陨灭之后,灾后重建工作慢慢落在了当时渐渐崛起,颇具雏形的九大氏族身上。

以秦君源为首的先祖们建立九荒祭坛,将九荒祭坛和上古战场一起封锁在一片异空间,这片异空间又被称为—众神墓。

众神墓的建立的确保佑了九荒大陆的安宁,八大氏族之所以能够在大陆上始终保持着超然的地位,不仅是因为先祖们的功绩,更因为九荒祭坛只认九大氏族的血脉后裔,所以当初百里若卿才会这样说。

“我们只要保证他们的嫡系血脉还存在。”

一旦血脉最为纯正的嫡系一族灭亡,谁也不知道九荒大陆的未来会走向何方。

这也算是先祖们耍的一个小心机,他们为了守护九荒大陆费尽一生心血,甚至赔上子孙后辈无数的尸骸,就要把家族的荣耀和九荒的安宁绑在一起。

这世上的每一个礼物,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大公无私的面具下,也被抹上了欲·望的胭脂红。

人活着,总有欲·望。

流芳百世是一种欲·望,名垂青史也是一种欲·望,金钱,名利,美人,甚至是淡泊山水,信仰神明,其实也是一种欲·望。

这两个字,不是贬义词,它应该是中性词。

南宫玥和风墨坐在锦州街头的廊桥下,在一条如丝带般穿过半个锦州城的丝柳河旁边,一间烟火气十足的小吃摊前,正在吃面条。

南宫玥把最后一口面条吃完,赞扬道:“这本《九荒奇闻录》还算靠谱,居然说对了一半,比那本扯淡的《志怪异闻录》好得多了,我当时看清哥哥也在看这本书,果然还不错。”

风墨翻了个白眼,把手里的泛黄拔丝的书扣在桌面上,脸上满是嫌弃,“我们为什么要在街边的小吃摊吃东西啊?去酒楼吃不行吗?”

风墨从出生起就生活在富裕的冥暗之域,自小堆金镶银地长大,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简陋的食物了。

南宫玥倒是不嫌弃,从前离开书院,走南闯北的时候,没有这么多顾忌,在哪吃都一样。

她踩了风墨一脚,皮笑肉不笑,“为什么不在酒楼吃你自己没点ac数吗?当年你可不是这么柔弱的人,吃草啃皮都不在话下,这么多年还把自己越养越回去了。”

“就你现在这样,要是在010手里,一招都过不了。等着被削吧你。”

乍一听见这个名字,风墨抖了抖,摆手道:“别提别提,那两个就是牲口,谁打得过他们?我现在小日子悠闲得很,才不想再回去。”

南宫玥嘁了一声,喊老板付账,打算去城东有名的东城主府和断旗台看一看。

当初来锦州的时候,她来去匆匆,都没怎么认真地看过这个城市,这次难得路过,南宫玥还是打算去瞧一瞧的。

幽兰湖下大梦三生,她总算明白了当年和秦慕的渊源,无数细节也重新被找了回来,但是她当年答应锦州城主赵剑的,她还没能做到。

就算已经知道她曾经就是风祁,她还是没办法代入自己。在那些陈旧的回忆中,她只是一个小不点,在书院上牵着那只兔子,过着平静的生活。

夕阳擦红的时候,悄悄和同学们一起摸到后山抓鱼捕猎,在执法堂气势汹汹地来抓人的时候,脚底抹油。

放假的时候和殷娘子坐在那棵老玉梅树下,手指灵活地编着竹筐,一边还乐呵呵地话家常。

冬天的时候,红泥火炉,清雪煮酒,她和秦慕坐在六棱窗前对弈,看着外面飘起鹅毛大雪,一边讨论着学业,一边满天满地的闲聊,直到夜渐深,透亮的玻璃上结满了雪白晶莹的窗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