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凯还没来得及问清楚,到底出了什么大事,那头已经把电话给撂下了。
秦书凯不敢耽搁,赶紧穿好衣服,再次出门,连夜打车赶回码头镇。
果然是出大事了,有人举报秦书凯等人去鱼塘钓鱼的时候,没有付钱,有仗势欺人的意思,现在鱼塘的主人有心想要上告,却又担心报复,周遭百姓看不过去,于是到乡里举报了此事。
秦书凯到码头镇听说这消息,立马就蒙了,在机关混了一年,他心里清楚这件事的可操作性,如果领导重视了,小事也会当成大事来处理,如果不重视,很大的事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钓鱼这件事,就是能大能小的事。
秦书凯明明记得自己临走的时候,听金大洲说过,由他来付钱,可没想到竟然会是这样的结果,早知如此,自己当场把钱付清了,不就没有现在的麻烦。
秦书凯想要找金大洲问个明白,没想到却找不着了,据说,金大洲已经被县纪委的人带去谈话了。
很快,秦书凯也被纪委的人通知谈话。
县纪委来的三个人之中,有李成万的朋友王强,秦书凯因为李成万的原因跟王强一块吃过一顿饭,也算是熟脸,因此进门冲着王强点点头,王强却低头避开了。
秦书凯有些无趣的只好也找了个合适的位置坐下后,王强说,秦科长,有件事来核实一下,接到举报,说秦科长最近带着一批挂职干部下去钓鱼,有没有这回事?
机关里的人,称呼上都有些要面子,秦书凯明明是办事员一个,别人称呼的时候,也称科长。
秦书凯回答说
“有这件事,不过是星期天,和工作没有关系!”
秦书凯一直在考虑如果有人来调查这件事,该如何回答,如何摆脱关系,思考到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先要撇开工作关系,省得落一个上班时间溜岗的事实,至于是不是付钱的问题,他自己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也只能实话实说了。。
“究竟哪天?到哪儿的鱼塘?有哪些人?”
秦书凯就说“是星期六,是4月16日上午,节假日找几个朋友出去钓鱼,似乎没有违反什么规定。”
王强就说“秦科长,举报人反映你带人出去钓鱼的日期是4月15日,周五,是在工作时间带人去钓鱼。你说4月16日,能有什么证据证明你是16日,鱼塘究竟在什么地方,我们会去核实的?”
秦书凯就把地点在翠柳渔场钓鱼的事说了一遍,说参加的人有县委办的金大洲等人,鱼塘是他帮助联系的,不信可以去渔场核实,如果有半句虚假,愿意承担责任。
后来,王强就问到了关键问题“钓鱼是否付了钱?”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没有付钱,就可以当看成利用干部手中职权,牟取私人的利益。
秦书凯实话实说“鱼塘是金大洲科长帮助联系的,钱也是金大洲科长付的。”
很多事,想要隐瞒也是瞒不住的,当天参加钓鱼的人,并不止秦书凯一个人。
谈话出来后,秦书凯拨了李成万的电话,告诉他,这次过来调查的人有一个是他的朋友王强,希望刘大明想想办法,争取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李成万奇怪的口气说,这件事真他妈的奇了怪了,我们当时把该付的钱付了,又不是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而且是在节假日去钓鱼,能有什么问题?过一会儿我会问问王强的,看看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一个小时后,李成万把电话打了过来,口气很恶劣,说
“秦书凯,你他妈的做事有没有头脑,再三嘱咐你,到了乡镇一定要想办法把钓鱼的钱付了,你就是没有付,刚才王强回电话说,金大洲根本就没有付钱。那个家伙,以前就因为鸡圈门没有关好,和理店的女人搞在一起,为了躲避处分,才娶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