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喂给白鲟,一条喂给小金,一条甩给小可爱。看着它们吃食儿的样子,丁奇陷入沉思。
他来到这个原始世界已经快有一年的时间,他本人始终沉浸在忙碌的氛围中,不曾停歇,哪怕是最冷的冬天都踏雪而行,只为让自己、让自己部落的所有人生活得更好更舒服一些。
其实这是一个相互矛盾的命题。
想更舒服,窝在部落里,有吃有喝就行了,干嘛非跑出去?尤其是丁奇自己,有小可爱它们几只动物,食物充足,还不担心冷热,多舒服啊!自由自在地,可以在整片大荒上遨游,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多好!
放在别人身上,丁奇不知道会是什么原因。可放在自己身上,可能是因为自己内心始终有一根弦在绷着吧,那根直面生存的弦。就像别人一直称呼他为荒神,是为了拯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原始人类而来。
说得矫情点,丁奇还真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既然自己有能力让更多的人生活更好更安全也能吃饱肚子,自己为什么不做呢?
丁奇一直有种担心,就是自己现在得到的一切会突然就没了。他想守护这片地方,守护这里的一切。所以,他都是安排其他人出去,比如鼠、比如白牙,比如哞和壮。他害怕有更强大的部落过来,将自己的部落给吞了,就像那五大部落一样,始终在虎视眈眈盯着自己的部落。
但自己能一直不放手吗?不可能!
而且,现在想回到原来的世界,估计是没有可能了。既如此,何不将自己当成这片土地上平凡的一个人,真正融入其中,为这个社会贡献更多的力量呢?
举一个不恰当的似子,生活就像强奸,如果你无力反抗,那就闭上眼睛静静享受吧!
转身望着宁城背后的那座大山,丁奇不自觉地就想起了李宗盛的那首《山丘》,哼唱着,走向部落,脚步是那么坚定、执着。
“想说却还没说的还很多……因为不安而频频回首,无知地索求,羞耻于求救,不知疲倦地翻越,每一个山丘,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喋喋不休 时不我予的哀愁,还未如愿见着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丢,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
人,总要学会放手!
第二天,十五个人,十五匹马,全副武装,背负着行囊和绳索,离开宁城,朝着野马谷的方向奔去。
跟随丁奇的是熊手下最精锐的一个班,共计11人,班长是丘部落的翎。这是丁奇昨天晚上临时决定只带一个班,这样能给部落更多的防御力量,而人少的自己行进速度会更快。除了这些战士,还有既定的仓以及会驯马的土,另外又增加了一个毛遂自荐者:医巫云。
除了云之外,其他人都是合格的战士,哪怕驯马的土也一样,只有年轻的云比较弱。当然,也是相较而言,如果云身体弱,那么他早就会被大
荒淘汰了,在原始社会能活下来的人都是幸运儿。
昨天晚上,云跑到丁奇的院子里,提出想一起去野马谷,目的是想在路上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没有见过的草药。老是呆在部落里,肯定是找不到新草药的,总不能天天看着蒲公英和菖蒲草研究吧。
丁奇很欣慰,云能够有这样的想法,欣然同意。
能够出行,小二黑特别高兴,一骑绝尘,将仓他们落到后面几百米。如果不是丁奇拉着,小二黑早没影儿了。
天空上,小金在盘旋飞舞,用特殊的语言在和丁奇交流。小可爱则在左侧紧紧跟随,时刻关注着周围的动静,后面十几个人将云保护在中间,向前方快速奔去。
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虽只有十几个人,丁奇心中却是得意无比。丁奇此行,主要目的是寻找马群,顺带寻找一些可用的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