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别看那群酒纠脸蛋白皙,全是用铅粉抹出来的。多说上两句话,就能掉下一层粉来,我还嫌弃她们将我衣服蹭脏了呢!”
“暂且信了你!”无羡瞪了他一眼,撤去了手上的劲道,言归正传,“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呀?”
“自然是去见岳父大人。”朱寿道。
“见我爹?”无羡倏地想起那三份奏疏。文宜被调去了北疆,国库增收的事一时半会儿也急不来,剩下的只有赣南贼寇了。
难道说——
“你要我爹去赣南平定寇乱?”
朱寿点头。
“事情有那么紧迫吗?需要大晚上去见我爹,就不能等明天天亮再召见他?”
“此事宜早不宜迟,若是等明天召见,你身处后宫,就没机会同你爹道别了。”
原来竟是为了她……
无羡还以为朱寿偷偷溜出皇宫,又要胡闹呢,看来是冤枉他了。
心中不免多了份感动,不过,她还有一点想不明白,“我爹本就是边军出身,为何不让他去守北疆,而是去赣南平寇?”
“你虽然聪明,也有谋略,但却不屑于参与到勾心斗角的朝局中,自然忽略了各方势力的暗中角逐。你都说了,你爹是边军出身,若是让他去了北方,重掌边军,岂不是纵虎归山,让外戚做大?无论哪个朝臣,都愿意看到这个结局。所以,只有让你爹去南边,文宜去北边。”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
虽然,无羡前世是管人事的,却对制衡之术并不感冒,“真是没意思。”
她还是喜欢列考核指标,做得好就上,做不好就下,大家凭实力晋升。
夜幕沉沉,晚风猎猎。
当初给无羡挑宅子的时候,朱寿刻意挑了栋离豹房最近的,路程并不远,索性弃了马,肩并着肩,手牵着手,在灯火阑珊的街道上漫步而行。
两人感受着来自对方的温暖,驱散了更深的寒意。氛围正好,一个突兀的声音自前方传来,对着无羡喊“小弟”。
朱寿觉得这人越看越眼熟,似乎在哪儿见过……
对了!他想起来了!
这不正是他第一次遇见小无羡时,到刘家沟来抓人的检校吗?
两人之前不是敌对的两方吗?
几时化敌为友,称兄道弟了?
朱寿狐疑地望向检校,见他向无羡拱了拱手,热络道,“好久不见了!小弟这是升官了?这套飞鱼服还是新的吧,穿在你身上,真是英姿飒爽啊!大晚上的,哥哥我都不敢认了呢!”
无羡笑着还了一礼,“运气好,得了圣上的赏赐。”
朱寿扫了眼检校身上的补子,“两年不见,你怎么还是个检校啊?”
他这可不是贬低检校,而是真的讶然。
那家伙要能力没能力,要脑子没脑子,在京师这种随便扔个面饼,都能砸到一个三品大员的地方,被人当了枪使都不知道。
长袖善舞的顺天府尹都被换掉了,他居然还好好地干着他的检校。
这运气还真不是盖的,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的“傻人有傻福”?
检校也认出了朱寿,当日,就是他用烟火招来了杨慎。
杨慎可是当朝首辅的爱子,本身也是学富五车,年纪轻轻就高中了状元。
这么一个前途无量的才俊,本该恃才傲物才对,却在朱寿的面前毕恭毕敬的。可见,朱寿的身份定不一般,不是他能惹得起的。
忽略了朱寿语气中的不屑,检校状似不经意地扫了眼两人交缠在一起的食指,朝无羡挤了挤眼,“小弟真是艳福不浅啊!”
家中养着一个魅色撩人的馆主,外头又勾搭了一个佩金带紫的显贵。
看这副样子,还将对方吃得死死的。
绝对的人生赢家啊!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