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姝故作不经意抬眼,朝视线来处看去——
只这一眼,她便微微一怔。
那是个番邦男子,高鼻蓝眼,气质卓然。
然而,他白皙的脸上,有小半个指甲盖大小的香灰印记。
算算时间,活不过两个时辰。
男子见沈姝看过来,朝她勾了勾唇,深邃的眼眸,带着兴味。
那是一种断袖看断袖的兴味。
让沈姝一阵恶寒。
她淡淡移开双眼,看向别处——
这一看,又是微怔。
方才进来的仓促,她还不曾察觉,在这宴席之上坐着的人里,竟有大半眉心都有或长或短的香灰印记。
粗略算下来,活得最长的,也不过是那个不断瞄向她的番邦男子!
难不成,这一次北衙要干票大的?!
“小酒儿,你今夜特地把我们叫来,是不是有新鲜美人儿,要让我们品鉴品鉴?我可先说好,若身子太弱,玩几下就死的,我可是要退货的。”
正在这时,方才的‘乔斯老爷’再度开了口,喝得有些微醺,声音比之前猥琐不少。
已经被当做‘背景板’的沈姝,循声朝那人看过去——
年约四十上下,虽长着与大周朝人相似的样貌,体型却比大周人高大许多。
在烛火映照下,他的皮肤呈现一种深棕色,显然是常年来往于日照充足之地。
只这一眼,沈姝便认出,这是个惯常在云疆关外行走的胡商。
此刻,乔斯老爷正把手伸进身侧小倌的衣服里胡乱揉着,微醺的脸上,都是油腻腻的色相。
听他语气,在他手上玩死的人不少。
沈姝向来最厌恶这样的人,她的视线从乔斯脸上,聚焦到他眉心。
香灰印记比番邦男子短了不少,看样子是这所有人里,死得最早的。
这让沈姝心情瞬间舒畅不少。
甚好,甚好。
看来,北衙不止刺探情报,还能为民除害。
清酒“噗嗤”一笑。
媚眼如丝挑着乔斯老爷“依奴看啊……奴这清风居里,唯一能伺候乔斯老爷的人,就是奴了。不如老爷今夜就跟了奴吧,做奴的心上人,可好?”
乔斯老爷一听这话,把清酒从上到下打量一遍,嘿嘿笑出声“不成不成,你这身子都不知跟多少男人睡过了,我可不要。”
他说着,萎靡的眼睛往上一抬,落在沈姝的脸上。
“你这心上人,长相虽然平平,身段却很风流,看着……倒像个雏儿,不如给了我,让我帮你调教调教,如何?”
沈姝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用这种语气品头论足。
她心头蹭地蹿起一团火。
想也不想,就把手里酒盏,狠狠朝乔斯老爷扔了过去!
“啪——”
白瓷酒盏精准落在乔斯左侧的地砖上,碎片裂开,溅他一身一脸。
原本哄笑成一团的水榭,瞬间像死一样寂静。
“嘶——”
乔斯反应过来,痛呼出声,把身侧的小倌一把推开,猛地站起身“你个小贱人,竟敢砸老子!”
“嘴巴放干净点。”
沈姝岿然不动坐在那里,直视着乔斯,眸似寒冰,淡淡地道“不然下次见血的就不是你的脸了。”
想她素日在云边城扮男人时候,好歹也是个爷。
什么阵仗没见过,什么人没惹过。
就是云边城里那些官家子弟,不知她身份时,在她面前敢开黄腔,也被她和三哥带人揍的满地找牙。
更何况,刚才清酒已经说了,“他的脾气不好惹”。
若她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