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
仅仅这两个分类的书架,就消耗了钟文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好容易全部收录进“新华藏经阁”,陆离伸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等这些书看完,应该会和高冷女神尹宁儿有些共同语言了吧!
他心情愉悦地想着,倒不是说对尹宁儿有什么邪念,只是要想暂时留在飘花宫,他觉得和宫中弟子打好关系,是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至于心中还有没有些别的旖念,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片刻之后,钟文出现在了山谷后方的一片区域,这里的建筑都是一层平房,东西南三侧的房间连在一起,和北边的山体合成一个矩形,将中间的一片湖泊包围了起来。
根据《药王谷记事》中的描述,这里就是药王谷谷主和弟子们居住的舍房。
钟文二话不说来到南边最大的一间舍房,也即日志作者药王谷谷主的住所。
推开房门,谷主住所之宽敞,吓了钟文一跳。
这间舍房的面积,大约是钟文在飘花宫中临时居所的五到六倍,室内布局十分简陋,除了玄关处的一副山水画,便没有其他装饰,绕过玄关,可以看见正中央的巨大方桌,角落里谷主的床榻以及另一个角落的书桌。
巨大方桌上方散乱地堆放着一些医学书籍,而角落里的书桌上则摆放着纸笔和几册手札,钟文随手翻来,都是药王谷谷主行医的一些心得记录。
无论飘花宫还是这药王谷中人,平时写字用的都不是毛笔,而是一种不知道用什么材料制成的硬笔,写起字来要比毛笔快得多,颜色又比铅笔深了不少。
合上书,钟文来到了床榻边上,缓缓掀开床帘。
眼前的景象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出现在钟文面前的,是一整具人体骨骸!
这是一具晶莹剔透的玉白色骨骼,盘腿坐在床上,没有丝毫腐坏的样子,骨架外面套着纯白的布衣,两只手从宽大的袖子里伸出来,摊在腿骨上。
在右手中指的指骨上,戴着一枚样式古朴的黑色戒指。
这就是药王谷谷主吧!
钟文看着床上的玉白骷髅,心中百感交集,有些憧憬、有些害怕、又有些感激。
呆立了半晌,钟文上前一步,对着药王谷谷主的骨架深深鞠了一躬。
“前辈,感谢您的日志把我带到了这里,虽然不知道上古文明到底因何而毁灭,您为何未能下葬,但既然来到这里,又都是汉字的传承者,药王谷的道统,就由我在这个时代发扬光大吧!”
说完,他便厚着脸皮把手伸向了骷髅右手中指上戴着的黑色戒指,毫不顾忌骨骸主人的心情。
根据《药王谷记事》上的描述,谷主身怀一种神器。
一种钟文前世看小说的时候曾经眼红不已的宝物。
储物戒指!
据日志所述,即便在上古时代,精通空间灵纹的灵纹师也极为稀有,其中能够将空间灵纹铭刻在小小一枚戒指上的灵纹大师更是独一无二。
由于空间饰品的制作极其困难,这位大师终其一生也只制作出五枚戒指、两个手环以及一条项链。
因而,在上古时期,能够拥有一件空间饰品,完全就是身份的象征。
药王谷谷主正是因为医术通神,救回了重伤的无痕道人性命,才得其赠送了一枚储物戒指以示感激。
即便作为天下七大门派之一万剑宗的宗主,无痕道人在送出戒指之后,也肉痛了好久。
太般配了!
将黑色的戒指戴在自己手上,钟文翻来覆去地欣赏着右手,只觉大小款式都和自己无比契合。
药王谷谷主在日志中曾经提到过,储物戒指的材料十分特殊,可以自主吸收空气中的灵力以供戒指内部的灵纹运转,所以不会出现灵力耗尽的现象,而使用者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