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不伤害他人,就没什么错的。他直来直往的性格自有吸引人之处,哪怕他认为我无聊,哪怕他理解不了,我还是认同他是个值得交往的人。
“你真的没有谈过恋爱吗?”我问他。
“没有。不是早告诉过你了吗。”
“我不信。”
“没什么可不信的。”他喝了一大口咖啡,“很多女孩子,不管是喜欢我的还是我喜欢的,都很无聊。当然,这个‘无聊’,和你的不一样。”
“不要讨论我。”
“我受不了女孩子花样百出的小心思,今天问我自己有哪里不同,明天问我记不记得是什么日子,答不上来就埋怨我不在乎她,最后告诉我说是自己涂了新的口红,告诉我说是认识一百天纪念日。谁他妈的有空在意这些?!”林夕遥聊起这个,难得的愤愤不平,“这种女孩子,上一上爽了就差不多了,我宁愿让她们觉得我人渣,都不想和她们谈恋爱。”
我忍不住笑起来,一边说他“人渣!”
“那你还笑?!”他白我一眼。
“是很好笑啊!”
“证明你没有觉得我是人渣,你自己也这么认为,甚至这么做过。”他停了一停,嘴角微扬,“绿茶。”
“你!”我震怒,“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所以我很喜欢你。”他忽然正色,“你很有意思,虽然有时候神神叨叨说些我听不太懂的话,但从来不会做这种愚蠢无聊的事。”
“你不怕我告诉方刈?”
“你告诉他啊。”林夕遥端起咖啡杯往沙发椅背一靠,手肘支在抱枕上,少有地透露出一股懒散风流,“他只会觉得自己眼光好,觉得自己比我厉害比我有本事,爽还来不及呢。”
“……噗。”
“怜怜。”他朝我伸了伸手,“热恋期的女孩子在吃东西的时候,都会因为依赖和爱慕而喜欢坐到男朋友的身边。哪怕因为不方便相对而坐,只要吃完,就会马上凑过去。”
我无语,只好顺着他的话坐到他身边,“你真是经验丰富,还说自己没谈恋爱,反正我不信。”
“在我的判断里,确实没有谈过我所希望的恋爱。”他把咖啡杯放回橡木桌,拥住我低声问“还想不想吃别的?”
“不吃。你说我吃得多。”
“我和你开玩笑的,就算你吃得再多……”
他忽然噤声。
我大概猜到他想说什么,嘴角含着笑,故作疑惑“吃得多怎么了?”
“没什么。”
他只是在我耳边碰了碰,过了许久,在我好奇又略带期待的追问之下,才说“我也想养着你。”
“哦~养兔子啊,你要当宠物博主吗。”
“不是宠物。”他再次贴近我的耳边,低沉的声音像鹅毛拂过晨霜,抖落簌簌一片晶莹剔透的冰花,“是……”
“……”我没想到他这么直白且毫无顾忌,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抬起眸子望他两眼,咬着嘴唇把脸埋到了他肩上。
“聪明又讨人喜欢的怜怜。”他揉揉我的后脑,最后在我脖颈间徘徊半晌,“你真是厉害,我认输了。”
我以为他误会了,“我,我觉得方刈真没有想对你用美人计什么的……你可能想多了。”
“不是那个意思。刚才说得还不够明白吗?”他抬起我的左手,小心地捏着我软软的手指根,“想我也送你一只?”
“啊!没有啊……”
“我觉得是有必要。不然他们以为我在开玩笑,还敢打你的主意。”
“林夕遥。”我假意扭了扭腰,实际上却挣脱了他环住我的手,“你这样自欺欺人,等到我离开那天,会很难过。”
“嗯。”
“你只是看到了我想让你看到的一面,我不是什么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