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当一声掉进盘里,引来一片注目。
我赶紧将脸侧开,免得他们留意到我头上发亮的珠子。
“嗯,准确来说,是随侯珠的其中一颗。”方刈静静看着我头上的发夹,“这颗比较小,年代又太过久远,它的光芒远不如记载了。”
“你,你怎么把这么贵重的东西戴到我的脑袋上啊!”我小声说,“丢了怎么办?这可是跟和氏璧齐名的随侯珠诶!不对,重点是,你怎么两样都有啊!”
“嗯……很久以前从家里库房换出来的,是哪朝皇帝请先祖占国运时送的礼物吧。与其让它在盒子里封尘,还不如——博美人一笑啊。”
这样的传奇宝物,谁戴着能笑得出来!
方刈让我放宽心,好好吃饭,它现在的模样,寻常人只会认为是普通的珍珠,而且发夹做工很细致,不会掉的。
好好吃饭……你看我盘里还有能吃的吗?!
不过他确实很喜欢这样的物件,在不懂的人眼里平平无奇,实际上哪怕称不上价值连城这般夸张,也绝对非寻常可见。
犹如一位内敛的谦谦君子,将珠玉掩映在罗绮之间,只有佩戴过的人才听得出来是怎样的金声玉振。
“刚刚还有人说我戴的珠宝俗气呢,说这套裙子应该配梵克雅宝的钻石首饰。”我神采飞扬的,忍不住跟他说起那位女子,“她还说钻石是品味的象征,要买一克拉以上的才有价值。”
方刈强忍笑意,低声说了一句,又道“你指给我看看是谁,我找人从她身上敲一笔。”